非作业,世界观底层逻辑,真是纯定律纯学术慎点
是一些个人哲学思考吧
基准律,即世界运转的底层逻辑,不可违背的定律。准律是世界运行的基础,使用范围最广泛。
涉及永恒(世界)、生死、意识、能量
变律是局域性、特殊性的。(有待补充)
涉及“平行世界”存在的理论基础,以及更加个体化的观点。
准律
壹
永恒定律
凡生物,只要拥有自我意识,无论是否具备情感,都不可能永恒不灭。
凡物质,不可能永恒保有一种形态;即构成物质的基本能量不灭,但其存在形式不断变化。
永恒的概念,在具体物质和生物之间,是相对的。
(举例说明:
以亿为时间单位的生物,譬如星系,在人类的视角是永恒,在它们的时间尺度,仍然有死亡的一日。永恒是相对存在的,譬如人类之于春生秋死的蝴蝶,仍然意味着永恒。
世界的能量不增加,不削减,总量不变。岩石会从石块破碎,变成沙尘,湮灭,重聚为岩石,但构成它的最基本微粒不增减。)
真正永恒不变的,一是物质和能量的总量,一是所有不具有任何自我意识与人格的概念。“神”的名号最初就是用来指代永恒不灭的它们。
物质与能量的基本单位称为核质。
贰
灵肉一体律
意识是以不可观测核质为基本单位的“物质”,在人类所处的物质世界中,无法直接观测,一般条件下,无可触摸实体。为区分传统的可观测物质与该物质,以“能量”定义上述物质。
肉体属于可观测物质(一直以来,那些符合传统物质定义的东西),是意识的载体,同时受意识的操控。
肉体与意识是不可分割、紧密结合的:没有意识,生物就不能存活;没有肉体,意识就会消散。
叁
生死律
意识,即标准定义上的“灵魂”,不可独立于载体“存活”,当肉体死亡,若无法在5—10分钟内转移至契合载体,就会不可逆转地消散,作为能量回归核质状态。
(因载体的适配性无法研究,除少数特殊案例,至今人类对于意识转移仍然没有普遍化的技术进展。)
故,死亡即终点。
没有独立于载体的灵魂存在,也没有技术可以完美地复活一个意识。
肆
存留律
情感,即意识在正常存活时产生的特殊能量,可以独立于意识和载体的限制存在。
死亡后,意识最深重的情感有概率存留,作为无自主意识的程序化能量,可存续至能量耗尽。该能量称为情绪体。
情绪体可以通过特殊手段观测,或与存活意识的相似能量产生短暂共鸣。
这就是人们对于大部分的“鬼”的传说的来源之一。
伍
意外律
永恒的无意识概念,会因世界的某种“巧合”,与某些物体结合,形成特殊的生命或区域;该类生命总是拥有在人类视角接近永恒的寿命、淡泊的情感与特殊的权能,该类区域总是生命延续的乐园,或具有特殊规则的领域。
“巧合”产物一般是星系大小的物质或能量,彼此间的权能一般不相容,故产物大多独来独往。
陆
意识消磨律
该定律是对准律壹一定程度上的补充。
凡拥有自我概念的意识,都存在时间尺度、或者说个体意义上的极限。意识会随着时间而消磨,各种经历与情感会加速这种消磨;达到极限后,存活本身便是痛苦,意识会自行走向消亡。
类似机械零件,新生的意识就是全新的零件,它会在运转时正常磨损,会因为保管不善而生锈或产生划痕,在损毁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就无法继续正常使用了。
但同时,不同的磨损痕迹也另每一个意识独一无二。
变律
壹
双重世界原理
参见准律伍,人类所生存的世界诞生与守序与无序两种共生概念与星系融合而产生的特殊区域,因此存在时间与物质互不干预的平行两面。
守序的表现是白色的高悬天空的海,无序的体现是不断增长的黑云。
二种力量的平衡使生命繁荣,守序过强则万物循规蹈矩,归于死寂;无序过强则天灾频发,世界化为炼狱。
每一次力量平衡的波动都会引起“大天灾”。
黑云链接着白海,在不同平行面的生物观测中,类似镜中镜外,是同一个地方的不同状态。
黑云和白海超出时空的概念,整个世界还算是球状,人如果穿过云或海,体感是穿越了镜子一样,其实他的运动轨迹是先穿过去又穿回来。
梦境的世界在云与星球之间,海与星球之间;云海间,人们只能看到一座基于记忆的摩天大楼。
至于每个世界所不对应的那一方是观测不到另一方的,且只有少数特殊人可以观测到白海/黑云。
就像我们,我们不会知道世界真正的样子,永远也没有机会。无知而幸福地活着。
贰
造神
人类无法成为“神”!人类无法触及真正的神!人类的意识无法承担概念的力量带来的代价和时间的消磨!
务必舍弃自我!
感觉又科幻又不科幻又奇幻又奇怪又哲学又不哲学的……希望可以来一点疑惑点或看法和建议…变律其实还有,但是一时没想起来。
其实我是想写“关于造神的可能性讨论与案例分析”的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