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的莲雾

观察笔记

是和这个季节很不同的,艳丽的粉与深沉的红。
粉色是它的保护壳。它太脆弱了。尽管它的外衣也是柔软的,但它却得以安然无恙。于是它很依赖它的针织毛衣,它的毯子,它的小床,它的房子,除了它的本身之外,它的一切。把它剥开,就是剩下它自己,孤零零地躺在那里,等待着它的命运。
它的肉体并不亮,但是随着角度转换,我能看见光在它身上游走。光停留的地方是透明的。让它像刚从石头里凿出来的红宝石,晶莹剔透,却有些岁月的浑浊。它也许不是一块做成项链的石头。可它的红又是那样勾人。
它不算光滑平整。它的纹路都藏在阴影里,只有在光下才可以抓住。它似乎经历了很多,凸起、凹陷,布满了它的全身。但又是这些让它如此的与众不同。
它有一个绿色的小帽子,帽子的边沿是老旧干枯的,也许是因为这样的温度并不适宜它生存。在它的家乡,它的红也许会更清澈,它的帽子也许会更年轻。

似是一股淡淡的香气,却足以盖过它外衣的气味。有点像小时候总忍不住吃进嘴里的润唇膏。依稀能分辨出热带阳光留下的痕迹。是热带水果特有的甜。并不浓郁,也不腻人,却有很强的存在感。也许是水分中和糖分,让它收起锋芒,只是柔和地在空气中越飘越远。

它的外衣是很有韧劲的,所以才能充当它的盔甲。它的本体比我想象的要硬朗许多。手指不容易在上面留下形变。油蜡皮的触感。宣告着它对北方早春水汽的渴求。凸起底下也许藏着它的骨头。它为何如此坚硬又需要保护?

清脆中带有一丝绵软。好像是在草坪上踩碎了一片枯叶,发出短暂而响亮的声响。反复咀嚼时,仿佛从高音部到低音部,直到它的碎片渐渐消失在口腔尽头。

和它气味一样,甜却并不腻。比它的肉身先到达的是水分。很难想象外壳如此坚硬,主体却是流体。皮略有干涩,但是很快被它肉体带来的清甜所淹没。甜味在口中变淡,但新的一口总是再度将甜度一点一点推向更高。

拟人写作

这是温唯来到北方的第十七个冬天。供暖一开始,她就从衣柜最上方取出和棉被放在一起的厚外套,心里许愿这次换季不要感冒。

温唯来自热带,那个永远湿润到不用抹护手霜的海岛。她在来到北方上大学前,从来没见过围巾、棉服这种东西。以至于她第一次和室友逛本地服装批发市场时,被各个卖冬季穿着的摊位吸引,拎了两大袋装备回宿舍。

如今的温唯,早不再是那个想要每天都想穿的不一样的大学生了。她原来的衣服大部分都被她拖到了慈善机构,只留下了几件也许捐掉都没人要、早就被她穿出安全感的老古董,每个季节够换洗就好。其中,她最钟爱那件粉色的毛衣。那是她五年前回家姐姐送给她的。姐姐说这里买不到什么厚衣服,自己跑了很多店才找到这件还算暖和的毛衣,只是颜色太鲜艳了点,不适合温唯三十多岁的年纪。温唯却很喜欢。她并不认为颜色与年龄是有唯一答案的连连看,粉色很童真有生机,正适合她。

想到这里,温唯有点难过。那次之后,自己就再也没回过海岛。姐姐来问过几次,她都以工作太忙为借口答了不。其实她已经很久没去过办公室。关系很好的上司得知她生病,给她批了居家办公,也不怎么给她派活,方便她每三天去医院做透析。

因为从小在海边晒的缘故,温唯以前很黑。没想到来北方竟然养白了很多,如今看起来更是毫无血色。她时常跟朋友调侃,自己再瘦一点看起来就像干尸了。原本热带气候养出来的光滑的手臂如今布满了针孔。这让她不再愿意穿短袖,只有在热到担心流汗感染的时候才会不情愿地穿上背心。每次这个时候,好友秦知都会叮嘱她不要任性,身体最重要,那些疤痕露就露吧,一点也不丑。

秦知是为数不多知道温唯病情的人。温唯并不外向,这么多年交心的好友很少,秦知算其中之一。她和秦知十年前在一场音乐会上认识。当时坐在她旁边的秦知在演奏结束后突然扭头问她,为什么喜欢听音乐会。她有些莫名其妙,却还是如实回答他,是因为自己小时候没能学成任何一门乐器,所以看着乐团在台上演奏,方便她幻想自己如果也能熟练掌握一门乐器该有多好。秦知很认真地记下了她的回答,告诉她自己在写书,想了解人们喜欢看音乐会的真实原因,以便于塑造人物。温唯很好奇作家的生活,就多问了几句。两个人就这样在剧院一楼的咖啡馆聊到打烊,从此以后就经常见面。

其实温唯能感觉到秦知对自己的感情,她们都是不婚主义者,只是她自己还没有做好进入一段关系的准备于是委婉地拒绝了秦知。随后,她便查出了尿毒症。情况很不好,秦知提出要照顾她,她拒绝了,只同意了秦知负责接送她透析。

她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因为透析,她很难再离开这座城市。五年前她本来打算离开这里,去南方某个城市定居,如今都不再可能。作为透析室中少见的年轻人,每次上机都承受着他人异样的眼光,虽然不带恶意,可却还是看的她煎熬。负责扎针的护士一见到她,就会用有方言的口音发出叹息:“才这么年轻,好可怜哟。”她讨厌他人的怜悯,这比冰冷的针刺入皮肤更令她感到痛苦。

温唯从事市场调研方面的工作,但她却更想成为一名纹身师。从小她便喜欢用自然中的颜色装饰自己的手臂,然后回家被父母骂一顿,说她净做一些不正经的做什么。上学后她会用签字笔在手腕和手背上画,放学前再在洗手间洗掉。一次,她忘记洗了,吃饭时父亲看见了她穿着短袖露出来格外显眼的花朵和蝴蝶以为是真纹身而大发雷霆,拉着她去洗,发现是画的后告诉她如果敢纹真的,就一辈子别回这个家。

不能在手臂上画,她便在纸上练习。创作纹身图案成为了她的爱好,她有一个活页笔记本,里面夹了很多这些年她设计的纹身图。父亲有心脏方面的疾病,温唯不敢气他,便一直没有纹。直到五年前父亲去世,她才打算去纹身。但是她一从家乡回来,便查出来生病,需要透析。她还记得那天听到医生的话,脑中一瞬间只有一个想法,啊,那我应该永远没法纹身了吧。

温唯撸起粉色毛衣的袖子,红肿的伤口躺在原本会爬满山茶花和天堂凤蝶的皮肤上,那样刺眼。她坐在桌前,拿了一根黑色签字笔,开始在没有伤口的地方画起来。可惜,现在的手臂已经没有足够的空间供她发挥,她只能作罢。瞥了一眼旁边的手机,十二点二十五分,距离秦知来接她去透析只有五分钟,可她什么也没有收拾。她就那样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手臂上交叉分布的黑团与红点。

十二点三十分,温唯听到发动机的声响越来越大,然后秦知的电话便打了过来。她接起,应了句好,拿上包就下了楼。拉开副驾驶车门坐了进去,抬眼便是秦知有点惊讶的神色。“今天怎么突然愿意坐副驾驶了?”“没什么,后座坐的有点烦了。”秦知点了点头,目光下移,看到了她的包。“今天只用带这么少东西?”温唯点了点头。秦知没有多问,发动了车子,行驶到了温唯再熟悉不过的道路上。温唯打开车窗,秋风就那样涌进来,抚摸着她的脸庞。她享受这份不合时宜的凉爽,与家乡海边的暖风截然不同。

车里放着交响乐,是温唯喜欢听的。红灯时,秦知扭头看向闭着眼的温唯。她平时也很沉默,所以他并没有怀疑,信号灯变绿时又转过头开车。

距离医院还有一个路口时,温唯睁开了眼睛,看向前方,写着附属医院几个红字的牌子是那样显眼。她就那样注视着那几个字,突然开口:“秦知,谢谢你这几年愿意接送我来往医院,之后不用了。”

这样的话她说过很多次,每次都充满着小心与难为情。但这次不一样,冰冷若此刻灌进来的寒风,又兴奋如北纬二十度的烈阳。秦知察觉,心里莫名升起一丝不安,问她:“为什么?”

秋风吹起她的头发,露出耳朵。她今天戴了一对蝴蝶状的红珊瑚耳环,颜色沉的像从她手臂上渗出的血。

温唯笑了。

“因为我也不打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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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评论了“星期一的莲雾”

  1. 好久违地回到这里……好久违地看到了水山的文字,感觉回到了高一的那个夏天,白昼会穿着有点像花瓣的粉色裙子和水山坐在一起。
    莲雾对我来说有点陌生,感觉好像没怎么吃过……但读完水山的文字,一下子对它升起了很大的兴趣!红红的看起来让人很有胃口,喜欢。
    温唯,我喜欢她的名字,从嘴里念出来从舌头上滚过一遍感觉味道淡淡的,是很温柔的温度。更喜欢温唯的个性,与她的名字给人的印象截然不同。不知道为什么,读完温唯的故事让我想起了《素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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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温唯是不需要别人的怜悯的人,她的内核和个性太打动人了,尽管因为病痛身体日益消瘦,但她的活力却能冲出身体的围墙。我读温唯的时候,也很有些难过。像一个自由的灵魂被关在了笼子了,日复一日的折磨将她搓磨掉了多少呢?大概却是没有吧。
      喜欢她的蝴蝶红珊瑚耳环,温唯会像一只小蝴蝶一样,挣脱束缚的。或许我们不应该为她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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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白昼懂我。其实温唯是回到那个她还有热爱的世界里去了。她会幸福。
        白昼的描写让我想起了路边鸟笼里的小鸟,它们想飞出去,却总是找不到出口,最终学乖了,站在为它们准备好的位置上,等待着死亡。温唯不一样。她的笼子是无解的命题,她不愿被驯化,只得撞到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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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们一直都是水山和白昼,从来没变。白昼那条花裙子也一样。
      想你了,我想多写一些,让文字继续成为我们的多一条纽带吧。
      好感谢学妹友情提供的莲雾…有她才有温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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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温唯内心是坚实的,也许来源于17年的异地漂泊,也许来源于从小被家人压制也从不放弃梦想的一分倔强。但这坚实的核心,我感受到的是一种淡粉色。轻盈如雾。懂得爱的人,才敢于放手。因为世间有比肉体上的艰难存续更珍贵的事物。
    小小一颗莲雾让我看得很感动。不少角角落落都能读出水山特有的心思和领悟。Orion的大方援助被派对了人。莲雾的美、它的异域风情、它某种给我“隔阂感”的身世和命运,被水山悉数吃进了身体里,和你融为一体。
    观察部分尽显个性。那份糅合了老灵魂与新鲜之眼的打量,不要更仔细。“让它像刚从石头里凿出来的红宝石““它的纹路都藏在阴影里,只有在光下才可以抓住。”视觉方面的信息一下抓住了我。它不止是食物,它是一颗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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