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真的很喜欢《三天的旅程》中的描述,写的很像一篇篇日记。读过这些文字让我觉得,李娟的作品魅力就在于,营造了足够的氛围,十分有画面感。无论是苍茫荒漠中孤零零行走的驼群,还是夜空下帐篷里的休憩,都让人马上就能联想到,身临其境。至于《居麻》,我个人觉得写的真的很真实,但又因为太真实了,导致我反倒没有那么喜欢这一章的内容(不是说写的不好,是我不太适应这种聪明却心高的人吗?)
2. 问题:三天在荒漠中的旅程,不变的场景,相似的过程,作者又是怎么把它写的引人入胜,想要让人继续读下去的?为什么是三天不是一天,两天?这篇文章的结尾又是为何?对居麻的人物描写有什么考究?
读书笔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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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已经“到了”啊!好像永远“到了”一样。
是问这一句吗?的确是读的时候让我心里漾起一波的一句。我反复读,感受是——————就是那种安心感吧。即使这里也不过是一冬的暂居点,但在艰辛的奔波行旅之后所抵达的地方,让人感到好像永远的归属一样安心。(个精的感受)
”李娟的作品魅力就在于,营造了足够的氛围,十分有画面感。无论是苍茫荒漠中孤零零行走的驼群,还是夜空下帐篷里的休憩,都让人马上就能联想到,身临其境。“感觉这本书里她一直在努力做这件事。就是不靠自己下定义,而是还原,把读者带入~
是的是的,感觉这就是李娟“真实”的文笔的魅力所在吧。因为真实,所以读者更能与其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