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九点,朱利安一如既往透过玻璃橱窗观赏门前来往的游客,层层掩映的玻璃串珠门帘稍稍模糊了外面人的视线,他的目光如往前十年一样从未被人发觉。今天是巴斯秋季里不多见的晴天,阳光带着隔壁纪念品商店品味低下的音乐充斥了这间玻璃制品小店,朱利安破例没有在心里面暗暗咒骂隔壁那个印度移民的俗不可耐。
望着街对面“大浴缸”——朱利安总是这么称呼那个古罗马时期遗留下来的浴池遗址,人来人往,明显不是英国面孔的背包客像焗豆罐头,一样兴致勃勃的往遗址门口里挤,他第三千七百零七十次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这家玻璃店,很少,或者说从来就没有挣过什么钱,进来的游客品味都太低下,他也从不愿像街上别的商家一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大减价。这之所以能维持那么久,全靠他那个神经病暴发户老爹每月十号固定从他店里订一大笔黄色玻璃灯罩,然后又派人不远万里开着卡车把这批货运到伦敦。“他完全是为了给我找不痛快,他明明可以随便买点什么,订了十年的灯罩不就是为了告诉我……”朱利安的思绪被推门声打断。“美丽的小姐,我有什么能帮到您的?给您母亲的礼物?那这对绿玻璃圣诞树耳钉真是再好不过了,您母亲会喜欢它的,对吗?”随手抄起柜台上万年也卖不出去的鬼知道为什么在这的产品,他只想把这个小女孩打发走,反正这些游客对会唱歌的女王柯基摆件比玻璃项链更有兴趣。店铺又重回平静。“大浴缸”旁边的巴斯教堂又开始唱诗了,在这呆了十年,他连迈步走进那个教堂的兴趣都没有,“只有无可救药的傻子和冒充好人的坏蛋才会天天去教堂”,朱利安总是这样想。在这十年的生活中,教堂唯一能带给他的就是四十分钟零二十五秒的安静,因为这时候街上所有的背包客都会涌到教堂院里去看神父“表演”诵经。而教堂里的人,根据他多次的观察,一共需要二十五秒从教堂里鱼贯而出。朱利安趁着一天中唯一不被印度音乐侵扰的时间从柜台抽屉里取出那块红丝绒布,开始擦拭老爹订单里的第一个黄色玻璃灯罩。
他生平最讨厌黄色,而他老爹显然是知道了这一点。生活是那么讨厌,以至于当橱窗前走过一个穿着黄色雨衣的小男孩时,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有多么奇怪。“谁家的蠢蛋家长晴天让孩子穿着雨衣在外面乱跑,这事只有外地的游客能干出来了,就像他们来英国只会看大本钟和大浴缸一样。”
第二天,巴斯的太阳依旧赏脸,可他在教堂钟声敲响之前又一次看到了那个黄色的身影。“现在的家长啊,真是,他转向店里的游客寻求认同,可是对方表现的和他眼瘸了一样。“什么黄色?您说这个灯罩?真漂亮。”朱利安罕见的在顾客面前挂了脸,“这是非卖品”他说,恶狠狠的把柜台上的黄色灯罩藏了下去。
第三天和第四天也是一样。似乎除了自己之外,没人能看见那个讨厌的黄色小男孩。朱利安的心情越来越不好了,他开始怀疑老爹的精神分裂病史最终还是遗传到了他身上。
第五天,那个黄雨衣小男孩终于没有在街上出现,盯了橱窗一整天的朱利安在关上店门的那一刻莫名松了口气,他突然觉得生活也不是那么不堪忍受。等到第六天中午教堂唱诗结束,最后一个黄色玻璃灯罩也已经擦好,他觉得自己是时候睡个午觉来打发时间了。门上落了锁,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睡意缓慢而坚定的袭来。在朱利安要走进梦乡的前一刻,眼角余光一闪,他突然觉得面前有个黄色的东西挡住了自己午后的那份阳光。猛的睁开眼,一个穿黄色雨衣的小男孩就站在柜台前。身体先一步做出了行动,他抄起柜台上的玻璃灯罩砸向了那片黄。爆炸般的声音把周围的邻居引了过来,在印度小哥一脸的关切下,朱利安在店里根本没找到那个黄色雨衣的身影。“我不小心把这灯罩摔碎了”他只能对印度邻居这样说。店内又重回平静,朱利安看着满地的黄色碎片发呆,没准根本就没有什么人进来过,只不过是阳光映的黄色影子?他突然觉得自己应该离开这间自己藏了十年的小屋,去街上转转。来了巴斯这么久,除了隔壁的邻居,谁都对他没有印象。生平第一次,朱利安有点害怕孤独了,如果那个黄色神经病一定要杀了自己,他想,自己不想死的无声无息。
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经站在大浴缸的旁边时,朱利安又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好笑。他来一街之隔的旅游景点干什么?他平时不是最看不起往里面挤的游客了吗?这里面比他想象的还要无聊。潮湿的石头在阴暗中默默酝酿长了几个世纪的苔藓,那股从地下涌出来的热泉水比他的人生还没意义。游客争相要尝这号称可以引用的泉水,朱利安也喝了一杯。他微笑着把空杯子还给服务生:“味道好极了。”这破水喝起来和姨妈血一样,他心中暗暗的骂。当他看到水池边穿着古罗马袍子的演员时,他嘴里忍不住蹦出来一句“bloody hell”。那个傻女人在池边洗破破烂烂的亚麻布,又时不时抬头望那二百年前就毁于一场大火的教堂,她说,仿佛朱利安才是那个疯子,“我在等今天的钟声。”在她的要求下,朱利安被迫在一个肥皂做的记事簿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N,他精疲力尽用铁棒划下最后一笔,手腕酸的不行,暗自庆幸自己生在工业年代。女演员怜悯的看着他:“您不知道您面对的是什么。我只能告诉您,您今日所见的,是从我这时候人们就在找寻的。愿上帝保佑您。”朱利安用英国绅士一概的伪装和她道了别,虽然他更希望那疯疯癫癫的老女人一个不小心摔进姨妈池水里。
回到店里,趁着天还没黑,他把这一批所有的黄色玻璃灯罩都捐给了旁边的巴斯教堂。让神经病老爹见鬼去吧,我的店里面再也不能有黄色玻璃存在。四处搜索一圈,他欣慰的发现店里面除了灯罩再没有任何黄色的东西,天下太平了。教堂里那个年轻的黑人主教操着一口法国口音,对他的黄色大礼包千恩万谢,说他一定得参加明天的祷告,“您现在是上帝的人了。”
等到周日的钟声又一次敲响,朱利安破例坐在了教堂里。神父的祷告长的像我奶奶的屁,他这样想,几乎就把自己逗笑了。教堂唱诗班上场时,他已经准备好离场了。“今天的唱诗是特别为一位迷途知返的教友准备的,他昨晚受到天父的启示,将价值不菲的玻璃艺术品全数捐给了教堂。”朱利安无处可逃了。
(唱:)焗豆罐头我的最爱~~~
写作者_面包法老_____:
下午好。
我认真拜读了你的自由命题大作品初稿,同时也翻看了你的两份头脑风暴。很高兴看到你的创作从最开始对_一个精神病英国佬的人生片段____的关注和探寻,成长为现在这个故事的雏形。
初稿阅读过程中,最吸引我的是__英国佬的骂人话,印度小哥________。
我愿摘录如下:______爆炸般的声音把周围的邻居引了过来,在印度小哥一脸的关切下,朱利安在店里根本没找到那个黄色雨衣的身影。“我不小心把这灯罩摔碎了”他只能对印度邻居这样说。______________________。读这里,我的感受是______印度小哥虽然品味不咋地,但仍有对邻居最基本的善良______。
还有,你的______对英国特色风情的描写_______也颇为精彩。当你写到_______反正这些游客对会唱歌的女王柯基摆件比玻璃项链更有兴趣。_______,我感觉_________有很多游客对旅游地的理解还浮于表面__________。
最后,我认为不能不提到你的__________对英国人的观察_____________。你写道__主角对顾客和主教很绅士私下却觉得他们很恶心__________,我觉得_____你写出了英国佬的灵魂:表面绅士,内心疯癫____________。
我理解,在这个故事里,你最关注的应该是_原生家庭对人的影响_____(某方面的主题)。这也引发了我的思考。从作品中看,你认为____原生家庭对人影响巨大___,而我的观点是:______太对了,而且我也很烦男主他爸,他的行为仿佛在宣告他对男主的所有权,但男主已经40多了_______。
根据这篇和我以往对你的了解,你擅长__给读者带来文化冲击___(喜欢抒情/对颜色或者声音特别敏感/感情内敛/爱用短句子/喜欢第三人称/富有幽默感/口语化/似乎喜欢某个话题或者某个类型……)_______。这使得你就像那种见多识广的人文社科研究者兼文学家。你对___具有地道文化特色的表达_(什么样的词或句式)敏感;你感兴趣_将纪实题材艺术化的风格____(什么样的写作风格)。这个初稿(甚至包含你以往的创作)让我想起了__欧洲文学,小说甚至戏剧,还有《简·爱》的味道___(某部剧/某本书/某种风格类型的作品)。
同时,我阅读后也有疑问,不吐不快。
第一个问题:我不明白,你对男主持什么态度_____________。
第二个问题:我想知道,__男主最后咋样了_____________。
第三个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知道时间紧任务重。你一定还有没来得及完成/完善之处。在这方面,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到你的,不妨直言。
我感觉你的故事适合_下雨天__时阅读。同为写作者,我也有建议,修改时不妨试试_____(以什么样的方式,例如听某种音乐 跑完步 ……/加强某方面或者侧重某方面)创作。咱们都在意怎么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创作,对此我的建议是或许可以________。
写作方面,我最想向你学习的是__深厚的文化感,成熟的语言______。期待在你的终稿里看到______问题的答案(也不一定)____。此致
冬安及大作早日完工
你忠诚的编辑 吃面斯卡亚____
2024年第二次创作,兵荒马乱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