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劳斯在杰尔博格

1064年,早春,还未完全消散的寒风用尽最后的力量吹过乌克斯豪尔的密林,向北方逃去。斯瓦迪亚人的军营中静悄悄的,几乎所有人都入睡了,只留下火盆中的木柴噼里啪啦地作响——但是国王哈劳斯的营帐除外。
作为一位有野心试图征服整个卡拉迪亚的国王,哈劳斯总是有干不完的事要做。而恰好他本人又有几乎用不完的精力去做这些事。截止到现在,罗多克王国的势力已经被牢牢压制在山区,不敢出艾柏勒斯堡一步。然而即使平定了南方,哈劳斯和他的将士们仍然枕戈待旦,随时准备着下一场战争。“你是说,两个月后,特瑞典伯爵就能再训练出四百名骑士?很好,按这个速度,我们的兵力很快就能恢复到与罗多克作战时一开始的水平。”哈劳斯一边翻阅着文件,一边向旁边的信使说到。“报——!诺德王国的拉格纳和维基亚的亚罗格尔克国王向您送来了信件。”又一位信使走入营帐,将信件呈给哈劳斯。哈劳斯拆开信,刚读了两行字就突然脸色大变,愤怒地将信摔在地上,抽出剑将其剁得粉碎。“两个卑鄙的老混蛋,竟然敢合起伙来对抗我!传令下去,明天一早,集结所有部队,开赴杰尔博格!”“可是,我的国王,我们的兵力还没有恢复完全,柏榆德的军队还在萨兰德边境,几乎不可能赶得上我们的行动……”一旁的迪林纳德伯爵说。“柏榆德?他手底下的骑士加一块总共才160人,就算赶上了也没什么用。至于兵力,就凭那群诺德海寇和维基亚猎户,只要我的骑士们一冲锋,他们就会自行望风而逃。必须在第一场战役中就把敌人的主力击溃,让那两个老家伙瞧瞧我的厉害……”哈劳斯一边说,一边拿过自己的骑枪,擦拭着枪头。“没错,骑枪啊骑枪,你很快就能尝到诺德人拿散发着鱼腥味的鲜血了。”他心想。
杰尔博格的平原上,凛冽的海风划过大地。雾蒙蒙的草原上,一支庞大的队伍逐渐从迷雾中走来,领头者正是哈劳斯。“翻过前面这座山,就进入诺德人的土地了。”“很好,就让他们知道,惹恼了斯瓦迪亚的后果是什么!所有人,跟我来!”山巅上矗立着的正是杰尔博格堡,在战争刚开始的时候就被诺德-维基亚联军以压倒性的优势兵力拿下了,没有任何活口前来报信,杰尔博格堡陷落的消息还是当一队巡逻的斯瓦迪亚部队在试图进入城堡补给时遭到弓箭射击才汇报的。“我们不得不说他们打得很有头脑,”迪林纳德说,“这样一来,连苏诺和帕拉汶都处在敌军可能的攻击范围之内了。”“住口,你这是助长他人志气。”哈劳斯打断他,“柏榆德的部队开拔了吗?”“是的,我的国王。据最近的汇报,他们已经抵达了苏诺,正在补给辎重。”“来不及等他们了,准备攻城。”哈劳斯向特瑞典伯爵下令。
斯瓦迪亚军在山区的唯二两条路上排列成纵队前进。山地过于崎岖,斯瓦迪亚的骑士们也不得不下马步行。突然,山上传来了诺德人的战吼和维基亚猎哨的声音,随即有数百维基亚弓箭手出现在山上,另有步兵数百从山上冲了下来。“敌袭!”几个眼尖的士兵率先反应过来,向周围的士兵通报。然而维基亚的弓箭手们射出的箭矢像蝗灾般铺天盖地地涌向斯瓦迪亚军队,一时间斯瓦迪亚的战士们乱作一团,竟然没有一个人能组织起有效的反击。“随我冲锋!”哈劳斯向他身旁的精锐骑士们大喊。即使没有骑马,这些骑士也不能不被视作可怕的战士——他们身披厚重的板甲,即使是维基亚的战弓也很难对他们造成有效杀伤。然而在山地上,哈劳斯和他的骑士们在装备如此厚重的情况下很难冲上山去,还有一队诺德步兵阻挡在他们的行进路线上。“喝啊!”哈劳斯挥动双手剑,斩向诺德士兵,然而他的斩击被对方的盾轻松挡下,剑刃深深嵌入盾牌中,对方又把盾牌一扭,用棕熊般的怪力直接让哈劳斯的剑脱了手。哈劳斯看着对手轻蔑的眼神,怒从中来,拔出短剑,向对方刺去。剑再次插入盾中,然而这次哈劳斯不会再让短剑脱手了——他向前猛地压过去,短剑直接捅穿了盾牌,穿透诺德人的锁子甲,刺入了对方的胸膛。哈劳斯从对方的身体上拔出短剑,大吼:“冲锋,斯瓦迪亚万岁!”身边的骑士早已解决了面对的敌人,同样纷纷向山上冲去。然而,再爬上半山腰时,又一队敌军挡在了哈劳斯的队伍前。他们身披鱼鳞甲,手里拿着长柄月刃斧,硬生生地把冲锋的斯瓦迪亚军挡在了半山腰,维基亚的弓箭手则正好从山谷两侧向斯瓦迪亚军射击。箭雨纷飞,维基亚人的巨斧像砍断树枝一样砍断了无数斯瓦迪亚人的手脚与脖子,断肢接二连三地从山上滚下。渐渐的,斯瓦迪亚人失去了士气,不再敢于朝山上冲锋,而是变成了山谷里待宰的羔羊。哈劳斯一人面对着三名维基亚斧兵,以精湛的剑法防御敌人的巨斧。然而仅凭一柄短剑面对三个人即使对于像他这样勇武的人也绝非易事,随着“铛”的一声饱经蹂躏的短剑被砍成两段,哈劳斯觉得自己的人生与雄心壮志便要交代在这了。
“可恶的卑鄙小人,但凡你们敢跟我在平原打,我光凭一个人,一匹马就能把你们全杀了!”哈劳斯大吼着,挥拳打向对手。彻底为自己的失败而愤怒的他不顾一旁的另外两个敌人,把面前的敌人扑倒在地,一拳又一拳地打向对方的脸。就当一旁的敌人想挥动巨斧斩下哈劳斯的头颅时,他停下了——他的后脑勺上插上了一支弩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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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评论了“哈劳斯在杰尔博格”

  1. 1.鲁莽的国王在一次战役中中了圈套,长久以来战无不胜的战术此刻成为了压倒他的千钧重担。(一位懂得变通的封臣救了他。)
    2.yes~I guess 开头可能有些长,但是对人物性格也有一定表现作用
    3.写得有些没有心意,风格和上次的文有些太像了。虽然文笔不是很重要,但是显然现在这样有些太不足了。

  2. 主人公是一个类似项羽的人,勇气远远大于谋略,建立优势直接全力A上去的人,自信的有些自负,甚至显得有些残暴
    这是一个战无不胜的人,但是却遇到了史诗级大败
    他会吸取教训吗?也许他需要更危险的一点——比如被活捉。盲猜后面是玩弩手的封臣A上来解围,但是感觉可以更丰富一些,比如国王被俘各个封臣忙着内斗,不管敌军主力四处出击,然后这个之前一直不受重用被打压的玩弩箭的封臣,却忠心耿耿决定去救国王,以自己数量较少的精锐弩手干爆敌方大军(用一些谋略?)救出国王。但是这主角就变成封臣了貌似,那可以以国王的视角记录,地牢里的国王得知内斗的消息很悲痛,日复一日思考着,然后被封臣救出得知情况

  3.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人设,读的时候感觉哈劳斯给我的感觉一会儿是英勇一会儿是做事不过脑子,不好判断,感到有些“乱”。缺乏一条清晰的线,从叙事上,或者氛围上。

    “没错,骑枪啊骑枪,你很快就能尝到诺德人拿散发着鱼腥味的鲜血了。””这样的心理描写,我该怎么理解说话人的性格?不好说。不过这本身算是鲜活一笔。

    讲述的方法可以更多样。写一写哈劳斯的外貌、他的大肚子和胡子,他的举止,他和周围人的某些反差……可能能更直接帮助我们识别他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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