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我带着笑下落-终稿

“我早该在十六岁死掉的。”

郑栎一点都不意外我会这么说。

她神色如常地递给我一袋没拆开的烟熏烤肉味玉米片,好像我刚刚跟她说的是“我晚餐完全没吃饱”或者是“我还不想睡觉呢”。

我接过零食,把它放在一边。“我早该在十六岁就死掉的。”

“嗯,嗯,”郑栎拿指甲盖吧嗒吧嗒地敲着新买来的遥控器,“所以你为什么没有下定决心让自己死得痛痛快快的?”

我于是努力回想牵住我踏上窗台的脚步的到底是什么。我还记得冬天的石料窗台冰冰凉凉的,尽管暖气管道就在它左侧不远。我的右脚搭在上面,窗台的温度一下子为我所感,真冷。

原因有很多,有这个窗户可怜的高度根本不能容纳我直着身子从上面倒下去,有我实在没找到一件好看的衣服让我穿着像电视剧里面的女主角一样死得惹人哀怜,有我太害怕掉下去吓到居民们——是的,我很倒霉,我家窗户下面是别人精心打理过的一片小花园。

还有最本质的——跳楼死得过于难看了。脑袋里装着的液体固体全喷出来,所有骨头都断掉了,哪怕动一下就会被它们刺穿。真恶心,我得死的体体面面的。体面到我成绩单上所有项目都是无可挑剔的A或者A+,所有的任务都完美地完成。体面到没人能在我的尸体前面说我是因为被繁重的学业压垮了于是绝望地自杀,我相当自负地想,我得漂亮地离去,最好让几个陌生人在葬礼上爱上我。

以及,如果我没死成,后半辈子就都得交代在病床上了。那比活着还痛苦,所以我说,算了。不如苟且偷生。

“你倒是坦荡,”郑栎大笑,“但你确实是个善良的懦夫,而且你太自以为是了。”

很少听到别人这么实在地对我做出评价。所以我和郑栎碰了个杯,用我的零糖可乐碰她手里的百威,叮了当啷一阵响。我不能喝酒,我对酒精过敏。但是纪念款可乐和百威都是玻璃瓶装的,所以听起来也跟我拿着百威和她碰杯没什么区别。

 

 

“操你妈。”十七岁的我斜在吧台上大哭不止。

十七岁的郑栎应和我“是,操他妈。”她招手向酒保示意,叫他再拿两瓶百威过来。我们俩都长得比较着急,再加上郑栎这几年个儿窜得实在很猛,所以根本没人怀疑我们俩是不是哪所中学里溜进来的未成年人。

我觉得太抱歉了。明明是郑栎心里不舒服找我帮忙,但是现在看起来像是她努力劝我别想不开。这让我更停不住大哭了,于是我攥着她的手含含糊糊地说对不起,虽然这三个字断断续续散成音节碎片从而听起来不像人话。

我累了。

我觉得郑栎大概也知道,而且她大概也累了。

一切的一切大概要从一模前那天晚上说起。

我的父母像两个孩子一样争吵,而我插着耳机呆在一边,表面上装出浑不吝的样子,实际上怕的要死也绝望的要死。我最害怕看见父亲摆出一副流氓式的满足笑意盯着母亲不说话,而母亲蜷缩在沙发上,脸哭得涨红,一边摇头一边用飘渺的声音低低控诉着,就像每一个肥皂剧里都会出现的绝望主妇——只不过我永远也等不到她觉醒。

她嘴唇动了动,我的母亲,她流着泪惨笑着向我的父亲说,如果不是他一定要求自己生孩子,她早就把当年肚子里那个打掉了,她不想要。

我费了半天劲才搞明白“肚子里那个”指的是我。但我的眼泪早先一步流下来了。

之前的我大概从来都不会对那些不带着希望降生的孩子产生半点同情。我大概会像个圣人一样想,人生掌握在自己手里,父母不过是自己来到这世界上的媒介。父母爱自己,那很好,不爱自己,那也无所谓。所以所谓原生家庭的影响,大概是自甘堕落的一种新借口。

但是现在,我听到这句话,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想起之前在假期里扫过的一篇新闻报道。那篇文章大概讲到一个欧美说唱歌手的精神疾病发作,然后他告诉全世界自己的妻子当时极度想要打掉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而得益于他的坚持,她才得以来到人世间。

我想起他妻子在车里与他争执的那张绝望的脸,她眼角流下黑色的泪水——眼线花了。

也许诸位不懂这种奇异的感觉,那太好了。我不得不说你们真的很幸运。这大概就像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生存的世界是完全虚幻的楚门,过去唱诵的一切“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童谣以及我母亲节和妇女节还有她生日时为她送出的康乃馨、随笔画和提拉米苏都让我看起来更像个笑话,而一切我不确定的、先前从她的责骂中“你娘我”这样的自称里摘出的累赘感和那种被迫的感觉都未曾如此真切过。

也许她真的讨厌我。

但我从出生起接触到的教育就是“母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亲会爱自己的孩子的”。

我同样为她感到难过。她的伴侣不尊重她的意愿,婚姻让她丧失了对子宫的支配权。作为女性,我很明白在自己的事业渐入佳境而自己又正值壮年时,怀了一个自己也不想要的孩子意味着什么。

她看起来真的很绝望,像是赌场里赔掉一切却又不能认输的赌徒。所以我只能原谅她说出这句话,痛苦却没办法纾解。

“我他妈的——”我抽噎着,“我他妈的就不该被生出来。”

“别这样。”郑栎拍着我,一边问酒保再要了两瓶百威。

“我没在开玩笑,这是实话!”她不信我。“我他妈的就是不该被生下来,”我朝着郑栎哭喊,“我妈都说了她不想要我!”

郑栎看起来像早猜到了。她费劲地拿铁勺子把百威撬开,然后递给我一瓶。

我看着她,接过那瓶酒,然后和她撞了一下瓶子。

 

那晚的结局是郑栎把我扛到她家里。我说我腰上怎么好痒,她以为我说胡话,直到她发现我腰上起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红色风团一样的东西,怎么都消不下去。

第二天我起来,郑栎坐在她家客厅里吃早餐,见我第一句话就是恭喜啊你看来酒精过敏,以后你就只能跟零度可乐相依为命了。

宿醉醒来我还一阵迷糊,但是“潦倒新停浊酒杯”这样一句诗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仍然空白的大脑里。仔细一想还挺应景。

 

再在学校以外的地方见到郑栎是在高考后。一模过后我就被我妈关起来了,每天三两套卷子,从数学英语到文综。一本一本练习册摞起来挡住我家小窗,再把它们移开放在地上的时候门口那棵在春季大风里半死不活的玉兰已经在蓝得锃光瓦亮的天里捧出一冠浅绿,骄傲地被六月份刚好的天气眷顾着。

那是刚考完第一天,我在十点半被敲门声吵醒,透过猫眼我看见拎着一袋子零食饮料嘴里还叼着根冰棍的郑栎。于是我开了门,并转身去卧室里抓来我的被子。

“看电影吗?”她轻车熟路地拿起我家的遥控器。

“看。看单身男子吧。”我缩进被子里,把空调温度调低。

然后我们花了10块钱充了个院线套餐,这才在电视上看到科林·菲尔斯的尊容。

看到打算自杀的乔治拿了枕头垫在脑后(为了防止脑浆溅到墙上弄脏壁纸)还留了“请打温莎结”的便签的时候我戳了戳郑栎。“很好的意识。”我说。

郑栎费劲地咽下一大口冰可乐,“确实,很有你的风格。”

看到一半的时候屏幕上突然弹出来“试看结束”的方框,大意是说您还未购买什么什么服务,支付238元/年后即可畅享百万大片。郑栎又仔细检查了一下刚刚的支付信息,才搞明白所谓“院线”不过是提高视频的清晰度与流畅度。于是她颓败地骂了一句“妈的”。

“看点别的?”

“伦敦生活第二季?我ipad网盘里有资源,我还没看完。一起吗?”

“算了,我看过了。你先看吧,快到饭点了。我搞点什么来吃。”

于是我自己把自己裹进舒服的空调被里,趴在沙发上点开网盘。

 

大概我又看完了一集半以后,郑栎满头大汗地从厨房里出来,端出来一大盆煮得像面糊一样的东西。她看了看,转身走回厨房。随后响起一阵水声,她大概是把这堆玩意儿倒进水池子里了。

“点外卖吧。你想吃什么?”

“郑栎,”我盯着屏幕,耳机还没摘下来,“你觉不觉得,这个神父好像秦箴?”

“?”

好吧,我想这大概是我个人的情感。

关于秦箴,我有太多可以说的,只是我不会简单地公之于众。

我在高二快开始那个暑假碰见秦箴。彼时我骑车来学校附近这个书店买历史老师推荐作为拓展阅读的《全球通史》,而他还是个正在忙着结业的研究生,正辗转博大精深的外国文学研究类著作中,并痛苦地翻译一些冷门到没有中译本的小语种作品。书店的外国文学与历史著作共用一个书架,不过是不同侧。于是在我抽出藏在一大堆在历史课中仅闻其名却从不见其人的马克斯韦伯的大作里的《全球通史-下》。上半本稳当地躺在门口的展示架上,只下半本不知所踪,原来被挤在这里。

抽出那本书的时候,这侧书架露出的空隙让我恰巧能瞥见在另一侧皱着眉头的秦箴。

“——西班牙语?”

我留意到深绿色书脊上不同寻常的带了音调的字母。

秦箴淡淡抬眼,“嗯,是西班牙语。”

我和秦箴就是这么认识的。后来我来这家书店的时候都能碰见躲在书架间或缩在窗户边上的他,于是便大着胆子上前找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几句。久而久之也算熟起来了。

秦箴在附近的大学读外国语,但他们系里开了相关语种国家的历史,所以我拿着世界史找他问题的时候,他也能好脾气地给我讲几道。等他闲下来的时候,他会多跟我聊上几句,包括最近的画展、喜欢的电影以及书籍。我记得我当时提到想看《藻海无边》但从来没在书店里见到过,秦箴立刻爽快地答应我他下周带来借我看。

后来——后来就变成以书会友。我问秦箴借书,秦箴借给我,我跟他聊起书里的事和人物,他会耐心地多给我讲讲背景文化之类的——毕竟是文学专业。

我开始把自己的问题融进书里——或者说,找到某个相近的小说角色作为我的替身。他依然会帮我分析,毕竟我告诉他想读文学。也许这是完美的借口,他并没有察觉到我对他的依赖随着我尝试着把自己一点点展开而加深——他根本不知道展开的是我。

但我确实沉溺其中——或许我分不清什么是对这样一个理想角色(秦箴的耐心和开明确实比我父母能带给我的好了太多)的敬慕和崇拜,什么是真正的爱。

但十几岁的我固执地认定我爱他。

大概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觉得神父像极了秦箴。Fleabag寻求的是救赎,神父给了她远超救赎之上的爱——这是我一厢情愿的认为我给了秦箴而秦箴也会给我的东西。

郑栎去了外省那种中外合办的大学读理工科,我们于是没办法再常见。漫长暑假里被父母大力提倡的“赶紧考个大学四级”这样松散的考试与测试填满,我也自己出去转了转,从杭州到江西到成都,把这几年我没出去过的假期都补回来了,反正再没看过后面几集据说让很多人痛哭的情节。

直到大学进行到快要期中的国庆假期——系里的交换活动名单前几天下来,我在其中,也算是让这个国庆假期“开了个好头”。于是我点开因准备材料而关闭了大概有小半个月的朋友圈,赫然入目的是秦箴在三分钟前发布的图片。

是两本红色的结婚证。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为什么秦箴要结婚了我会这么难过?

我好像只能用“我不知道”作为回答了,每次对这个问题的审视都是痛苦难忍的自我剖白,我只好逃避。因为回应它代表我承认自己犯下的一切错误。

可我总觉得我需要见到他。就在今天。没有由头,但就是如此紧迫,好像我和秦箴都是快过保质期的低销食品。

他借我的那一大摞绝版书在我的桌上停着。秦箴说等我完全不需要再看了再还给他就好。三个月前我就已经把它们完全读透了,留着完全是出于如果某天我想见他而找不到理由,我就说我要给他还书。我还要一本一本地还给他,因为这样更久一点,能见到他的次数就多一点。

但是现在到时候了。我已经读完了,而且我借了这些书太久了。也许下一个需要找他借到这些书的人就要来了。

我拆开新的牛皮纸安静地替他包书。那是老书店惯常的包装手法,还记得在外公那里帮忙的暑假,每天早晨他都会悉心教我怎么才能让包装纸服服帖帖地裹住精装书的棱角而不被戳破。

牛皮纸的香味和厚实的手感让我安心。

我从阳台上顺手挑了一把白色的小苍兰。她已经被晒成干花,但美丽不减。

从我租住的公寓楼到他家抄小花园的近道不过十五分钟路程,但我刻意走得很慢,站在门口时天恰好将要黑透。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这一刻我觉得我连出现都违法,我只好在这样一个不引人注意的晨昏交界待在他楼下,一边转圈一边纠结着把电话打给他。

在我第四次走到右边那个花池贴着瓷砖的矮围墙时,秦箴从楼上跑下来,深色薄风衣的下摆飘起来一点点。

我张了张嘴,一切在等待秦箴时脑内预演的对话都崩塌在与他对视的那一刻。我只好举起那捆精装书:“我看完了。秦箴,我来还书。”

秦箴流畅地接过它。“看得好快。你还想再借点什么吗?”

他无名指上那一点亮一闪即逝。

“呃,不用了,我不再借了——我是说,你家的书很好,只是——我要去英国交换了。”

“哦!恭喜。那里的好书也有很多,不愁看的。”

“嗯,是啊。”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我只觉得包花用的那张纸快被我攥烂了。

“秦箴,新婚快乐。”

我曾经无数次设想当我说出这句话时我该是怎样的痛苦与纠结,但当我真的这样做时,一切都没有发生。好像这句话不过是没有缝严实的布袋子里掉出来的一颗鹅卵石。顺畅地、无声无息地,这句话从我嘴边成功逃逸。我的感官被打了麻醉。

“谢谢。”

我递出那把小苍兰,一直抓着的地方被汗濡湿,触感并不好。白色的花拥入秦箴的怀里,如果我把它的枝子再剪短一些,它看起来就会更像捧花。

我在递给秦箴捧花。

一并递出的还有动机不纯的祝福和只有我能看到的“就这样吧”的信号。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在演绎这段关系,他的坦荡和客气只不过让我的不良居心更清晰地展现在我和他人之前,教我神魂俱裂却还要进行阿Q式的自我安慰,就此在这片由我臆想而成的无底汪洋中溺毙。

“是小苍兰啊。谢谢你,花很好看。”

我已经给出了所有我带来的东西,现在似乎已经没有理由继续停留在这里了。

我得走了。

但在我走之前,我的本能强烈地反抗。它告诉我,“你得从他那里拿走点什么”。

拿走你一直想要拿走的。

“秦箴。”

“嗯。”

“我得走了。”

“嗯。”

“你能抱我一下吗。”

就这样吧,就这样说,他大概会以为不过是未成年后辈在离开前表达想念的方式,甚至只是一次扁平化的撒娇。他不知道我在昨天安静地吹灭了我人生中的第十八根蜡烛。他不会知道的。

他没说话,但他凑了过来。我被他还带着空调凉气的深色风衣的袖子轻轻环住。淡淡的沉香,像是某种男士香的后调。我一下子就不知道该把自己这一双手往哪里搁,于是它们尴尬地悬在他的背后,浅浅地接触,看起来不合时宜,一如这个不合时宜的拥抱。

我的脖子梗在那里。我知道我不能靠近,不能像影视剧里的女孩一样,在和恋人拥抱时驯服地将颈部倚在他的肩上。

大概过了半分钟,我听见他低声说了一句成年快乐。

原来他知道。

他都知道。

倒显得我像个傻子。

我现在已经很难再回想起那天返程的其他细节,唯一记得的就是我一个人侧靠在22路靠窗的老幼病残孕专座上睁着眼睛流泪。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晚间的黄色灯光黑色树影和蓝紫色天幕在我眼前的窗子上和我的脸上飞速闪过,光影斑驳。

 

 

回家后我熬夜看完了《伦敦生活》。

最后神父也没跟fleabag谈恋爱,这确实让我很难过,我蒙在被子里努力憋住眼泪,早就忘了我已经成年,父母也不会在晚上突然打开房门检查我有没有在玩手机。

It will pass.

一切的忍耐都成了徒劳,这句话被神父云淡风轻地说出来的时候,我像泪失禁一样瞬间哭出来。神父确实很像秦箴,还有,这句话怎么能跟“成年快乐”那么像呢。

或者只是对我而言罢了。

 

 

我在伦敦呆了三年。

大四以后我申请了出国读研,一切很顺利,意外地没出什么差错。郑栎成功地申上了本部,两所学校离的并不远,我们索性在附近的学生公寓里合租了最便宜的两人间,只小小一扇逼仄的窗户,施舍一样透来几缕非常糊弄的阳光。

我们还像十七岁那年一起在周末喝东西,依然是她喝百威,我捏着零度的玻璃瓶子苦哈哈地看着她。我们常常聊过去,聊到很晚。一切产生太大变化了——我的父母变成姥姥姥爷那样相处得十分和谐的夫妻,而学校附近那家书店听同学说早就易主,后来因为经营不善换成了网红烧烤店。每次再进到那栋楼里都是浓重的酒气和肉味。于是我无声地为远去的油墨香哀悼。

我早就不看秦箴的朋友圈了。按年龄算算他大概也三十多了,中年危机马上会剥夺他身上最可爱的部分,让他变得虚张声势、变得自以为是——或者,一切都不会发生。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好像唯一没变的就是我跟郑栎。

“郑栎,你还记得你十三岁说什么吗?”

我那天问郑栎要了半瓶百威,兑了相当多的水进去。

郑栎大概有点醉了,“啊?我想想——我大概是拿着三岛由纪夫的书求你在未来某一天把我杀掉。笑死了,现在想起来还是羞耻,十三岁知道什么,后面恶心的事儿更多,但死掉依然没有电视剧和小说里演得那么容易。”

“不,”我喃喃道。“死其实相当容易,如果你已经做好了放下一切的准备或者有了被各路人物搞得痛不欲生的经历,死不过是一念之间的事。”

“我——我也不好说什么。怎么说都显得我矫情。反正你知道,我说我早该在十六岁死掉不是玩笑话。郑栎,我真的很累啊。我发现唯一能让我好好歇一歇的办法就是一枪崩了我,”我从手袋里拿出之前大一交换期间在曼彻斯特坐夜班巴士回伦敦的时候,英国的朋友送给我的一把用来自卫的手枪。无所谓,她两年前染病去世了,她不会知道我想用她送给我的这把手枪干什么。

“你知道吗,我很希望你在开玩笑。但你完全不像开玩笑的样子。”郑栎把酒瓶搁在我俩共用的圆形小桌上,盯着瓶盖愣愣地笑了。

“我没有开玩笑。十三岁那年你说要我帮你杀掉你自己,我告诉你你这样做很混蛋,然后我跟你说,等着吧,我会在你死掉之前还回来的。”

我把手枪递给郑栎。“是时候了。”

我相当确定这次我不会再有任何犹疑。“下决心自杀”对我而言从来都不是某一时刻井喷般爆发的求死欲望,而是从十几年前父亲母亲看着我的眼睛刻意作出的一声重重地叹息、一句没有任何考量的辱骂、一个从来只能选择大度原谅的问题——“妈妈错了,你能原谅妈妈吗?”以及父亲从来缺席的道歉、到毫无尊严的审查、理所应当的无根据怀疑、“我不想要她”的残酷事实,再到最后,我绝望地发现自己在畸形的“爱”里浸淫已久,从而永久性地失去了坦然而健康地爱别人的能力。

自杀不是“fuck the world爷死了”,自杀是“噢,好吧。算了。”

郑栎看着我。

我向她点头微笑。我下午就换上了一套新衣服,这样被发现应该也还算体面。

郑栎把枪抵到我喉咙那里。我握住她的手。

我按下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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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评论了“而后我带着笑下落-终稿”

  1. 作者阐述:
    唐突了……我本来以为小陈那篇是最难写的,没想到最难的是这篇。
    半真半假吧,看的尽兴。
    以及,比想像荒谬的是现实。

  2. 棉花糖-殷盛嘉

    很难想象春生在写这篇的时候脑中酝酿着什么样的感情风暴,更难、也不敢想象春生这一篇里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只能在网上苍白地用文字抱抱你。希望这能有用。

  3. 像是两个人的电影,又像是一个人的内心戏。
    感觉郑栎的存在像是主角心中一个勇敢的自己,最后那个勇敢的自己杀掉了懦弱的自己。
    主角与郑栎,主角与秦箴,与其说是一段关系,不如说是主角与自己内心的沟通。她习惯于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关心自己,习惯陪着自己喜怒哀乐,习惯沉溺于自己对一段关系的一厢情愿中。
    但演自己,演自己的内心戏,永远是最累的
    (写一点在读完春老师的文字后的小感悟
    ((顺便求个互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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