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前十日(下)-大作品初稿

1月13日更新:第十天大部分完成。目前全文共约16000字。

 

接上文:https://www.youthwrite.pro/2022/01/08/%e6%88%98%e5%89%8d%e5%8d%81%e6%97%a5%ef%bc%88%e4%b8%8a%ef%bc%89-%e5%a4%a7%e4%bd%9c%e5%93%81%e5%88%9d%e7%a8%bf/

 

正文:

 

6.

 

尼尔诺克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家乡的海滩。

他猛然睁开眼,瞪着漆黑的天空。他的眼睛花了一段时间才适应了黑暗,身体和大脑也反应过来自己躺在行军床上,还是晚上,他看着的不是天空而是军帐的顶棚。他活动脚趾,感觉自己的趾间似乎还留着湿润的沙子,空气中仿佛还有海风的味道。

于是他翻身下床,走出了军帐。天上挂着一轮银色的圆月,照得他心中一颤,逃跑似的回到了帐内,点起煤气灯,摸出日记本,准备把梦记下来。

我梦见自己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家乡,和朋友在一起玩。看不清对方的脸,但是我知道我认识他。

我听说过有些人的梦是黑白的,有些人在梦里没有味觉,没有嗅觉,有些人则从不做美梦。但我想我这次以上感觉都有,真实得像一段记忆。

我能看见玩伴金色的头发,白色的衬衫,他卷起裤腿,光着脚走在海滩上。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脚踩在湿沙子上,凉凉的。潮水漫上海滩,没过了脚面,海浪退去时带起一部分沙子,留在脚趾间,几次重复后,脚就被沙子埋了起来。这时候我再猛地把脚拔出来,难免让一些沙子溅到了裤腿上,留下几个泥点,回家后或许会被妈妈批评。我能感觉到海风吹拂着我的头发,能闻到潮湿而咸腥的空气。

那个金色头发的男孩走在我前面,这时候他突然兴奋地爬上海边的一块礁石,看着远方海天交界的那一线。我记得很清楚,之外那我们走在海滩上的时候是白天,阳光照在身上很暖和,照在男孩的金发上就像——(此处被涂掉了)。可现在却突然变成了晚上,一切都暗了下去,只有天边透出红光。

云层被映出了红色,一轮金色的太阳突然从海平面以下跳了出来。男孩迎着日出的阳光,但就当太阳蹦出海平面的那一刻,他突然转过头看向我。我只看见了一双蓝色的眼睛,就像阳光下大海的颜色。

他停下了笔。“阳光下大海的颜色”?好像又不是。男孩的眼睛是纯蓝色的,阳光下的大海却是斑驳的。可男孩的眼里仿佛有阳光。还是应该写“大海的颜色”,应该是这样。

尼尔诺克从来都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从小他写的作文就被老师评价“缺乏感情”,于是他放弃了成为一名作家诗人的梦想,成为了一名科学工作者。他是一位成功的科学家,从此认为自己只适合与数字打交道。那我现在这种抒情散文式的文风又是从何而来?我好像在哪见过一篇这样的文章——

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他又告诉自己,我现在已经离开了过去那些熟悉的领域,不论是诗人还是科学家,都不再是我了。我现在是一名军人,直到自由的阳光照耀我家乡的大地与海洋。

 

 

 

7.

 

经过两天的行军,士兵们已经逐渐接近前线。这天晚上,军团扎营后围坐在篝火边吃晚饭。

“终于能睡一个好觉了,”一个士兵打着哈欠说,“敌军好像停止前进了,我们的行军也不会那么紧张了。”

“那看来我们今天有时间了,”芬格尔靠着巴尔斯的凳子坐在地上,“上次布朗不是还没讲他的故事吗?而且,”他又凑近巴尔斯低声说,“你不是从选拔后就想问阿兰诺关于他的苹果——”

“那是他的私事,我也不想过问。”巴尔斯没精打采地回答。说实话,他现在就想喝点酒,然后好好睡一觉。可惜每天配给的烈酒只有刚好盖住饭盒底浅浅的一层,完全不够他喝的。不过听说敌军军官都只能领到啤酒,他又觉得心里平衡了一些。

“抱歉,您是在和我说话吗?”阿兰诺转头看向巴尔斯这边,询问道。他现在回到了原来的岗位,成为了一名技术军官。

“没什么——”巴尔斯正要回答,却被芬格尔打断:“他想问你苹果的事。”

见阿兰诺还是看着他,好像是愣住了,巴尔斯又赶紧补救道:“就是有点担心你,在现在的岗位上怎么样,状态还好吧?”

“毕竟万一敌人知道了这个秘密,把他们所有重要目标都用苹果围起来了怎么办?”芬格尔又笑着小声讽刺了一句,换来了巴尔斯低声的一句:“闭嘴。”

阿兰诺看起来还是有些犹豫。他看着篝火跳动的火光,最终缓缓开口道:“在我过去最痛苦的时候,曾有人递给我一个苹果。”他不再说更多了,但面对着火光的脸上却浮现出了一个小小的微笑。

“我们都有关于曾经的快乐记忆,和关于未来的美好愿望,”布朗突然说,“这也是我们为之而战的目标。”

大家似乎都已经习惯了布朗在各种类型的讨论中保持沉默,这次突然发言不仅吸引了原狙击小队的成员的关注,另外几个士兵也转过来听他要讲些什么。

“我从生下来就住在我家偏远乡下的农场里,一直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看大河,雪山,沙漠……但我参军主要不是为了这些。”他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似乎有些尴尬,还伸手摸了摸上唇那或许可以称作胡子的一层毛。

“我,我亲爱的罗莎,她加入了军队!她的亲戚中有人就住在被占领地区,她说她不能坐视不管!于是我也报了名,我们约定好了,等战争胜利我们就回家结婚。“布朗说着红了脸,声音也颤抖着。听了这话,周围有一些士兵开始起哄了。

“我们虽然不在一个部队,但都在为国家而战!而且我们一直在通信,交流前线战斗的进展,各自在部队里的生活,还聊到了——”他的脸红的更厉害了,谁也想不道这个平日里安静的小伙子会有这一面,“以后如果有孩子取什么名字……”

“好家伙,原来你让我帮忙递的信写的都是这些!如果是男孩就随我叫施宾吧!”“我借过你信纸,听我的,是女孩就叫阿诺迪娅!”“用咱们团长的名字,赫伯特!”“女孩可以和我妹妹一样,叫苏菲!”大家立刻围着布朗七嘴八舌地说。

“帮我告诉他,叫‘卡尔’,”芬格尔没有围上去凑热闹,还是靠在凳子上对巴尔斯说,“这是我的中间名。你不希望他叫巴尔斯吗?”

“啊,原来你还有中间名啊,我还以为你就叫芬格尔呢,”巴尔斯叹了口气,自嘲地笑着说,“我倒是真的有,全名是巴尔斯·多尔斯·兰德,不过都不是啥好名字,也别再传下去了。”

“你想的没错,卡尔是我自己编的,”芬格尔回答,“我家这边的人都只有一个名字,没有中间名也没有姓。话说,阿兰诺和布朗的故事都听完了,不讲讲你自己的吗?”

“你不是都知道吗?”

一阵良久的沉默在两人之间弥漫开来。许久过后,士兵们和布朗起哄够了,也都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长官,如果您愿意的话,”布朗突然问巴尔斯道,他脸上的红晕还没有完全褪去,“我……我的家乡一直流传着一些关于雇佣兵的传说,本来第一次见到您的时候就想问的,不过那时候还有些怕您,现在熟悉了,就想问问您。况且,你让我们说我们的故事,现在都说完了,您也说说您自己吧。”

巴尔斯看向芬格尔,后者的眼睛分明在说:我早告诉你了吧?他又看向其他人,士兵们也都以一种好奇的眼神看着他,仿佛一群等着听大人讲睡前故事的孩子。他又叹了口气,说:

“你们越是这样,我就越不愿讲。这不是你们这样有希望和梦想的年轻人该听的。”

 

我的家乡在边境,就是这次战争的前线。你们管我们那块儿的人叫“兰德人”,因为我们大部分人和你们打交道的时候都用“兰德”这个姓氏。其实我们管自己叫“契沃克”,不过这不重要,和我要讲的故事没啥关系。

我们有骁勇善战的传统,战争时加入军队,和平时就去各地做雇佣兵。我也一样,青年时就离开家乡,去到大城市里闯荡。我已经不记得做过多少份工作了,反正都是拿钱办事,只是职业罢了,而且符合我的族人以武力战斗工作为荣的要求。但我的最后一份工作改变了一切。

我的雇主是一位大老板,其他的我都不太了解,因为我的工作只是给他当保镖,不用管那么多。他给的佣金不少,这份工作我也做了好几年。

那天我们坐着马车,即将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另一辆马车突然从交叉的那条道里冒出来,停在了十字路口中央。我清楚地看见,那辆马车是一个小女孩驾驶的,车上载着好几个木桶。之后的事我记不清了,好像同时有好几个人在大喊,我只来得及把老板扑在地上,木桶里的炸药就爆炸了。

烟尘散去后,我们从地上爬起来。炸药爆炸时离我们还有些距离,我和老板都没有受伤。但是那个十字路口的拐角处有一个咖啡馆,门外会摆一些桌椅,有很多客人坐在那儿,爆炸时他们离炸药很近。还有那个小女孩,她尸骨无存,后来我们审问凶手得知她是被凶手雇来把马车开到十字路口中央的,她并不知道车上是已经点燃了引信的炸药。

可这些是直接被炸死了的人,他们还少受些罪。我们的马车夫被炸断了一条腿。他也是雇佣兵,我们认识很多年了,他是我认钱办事的生活中最接近“朋友”的人。老板为他请了最好的医生做了截肢手术,但因为时间紧急,没有麻药,他全程没出一声忍了下来。

手术后头几天他好像有所好转,还在计划自己以后装上假肢继续驾车的事。可后来他的伤口发了炎,开始发高烧,神志不清,说胡话,以为自己还在战斗。最后的时候他好像又清醒了,认出了我来,求我一枪打死他。

我这一生见过很多次人死的场面,可这一次,我不想看了。我转身走了,走着,一直在等枪响,我想总是有人愿意帮他这个忙的。可是那枪声终没有响起。经过一周痛苦的折磨后,他死了。

我没去他的葬礼,也没取我那个月的佣金,我只带上了我的枪和背包,离开了城市。我不会再为了钱而战斗了,我要回家,哪怕种地做个农民也好。

我回到了家乡,找到了我的姐姐。她年轻时去北方的港口,爱上了一个当地人,有了一个孩子。后来北方战乱,就带着丈夫和孩子回到了家乡。于是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说到这里,巴尔斯停了下来。他看着地面,大口喘着粗气,似乎想把这些久不提起的记忆按下去,又似乎想再次明确、理解自己的选择,继续讲后面的经历。可他的脑子却越来越混乱,仿佛成了一团乱毛线,怎么也找不到往下继续讲的那个线头在哪。

“你不敢讲了,”芬格尔突然贴在他耳边说,“你不敢想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巴尔斯听见芬格尔的话,猛地瞪大眼抬起头,好像一个睡梦中的人突然被冷水从头上浇下来一样。他环顾四周,看见士兵们都被他的讲述吸引了,一双双眼睛都看着他,想听后面发生了什么。他快被这些眼睛逼疯了,更加不知是不敢还是不能想后面的事。

芬格尔突然把他的头掰过来,让他直视着自己的眼睛。巴尔斯透过那双眼睛看到了火,看到了家乡的农场,森林,草原,看到了他惧怕的,也看到了他热爱的。那双眼睛驱使他愤怒,也告诉他平静下来。不知过了多久,芬格尔松开手,让巴尔斯怔怔地又转回头,看着地面。

“总之,后来战争爆发了,我决定这次要为自己的家乡而战。”他最后简单地说,省略了中间的那一团乱麻。

“为家乡而战!”一位士兵喊道。又有几个人被他带动,一起喊了起来。之后大家又一起唱起了军歌,巴尔斯只是在一旁听着。

对啊,巴尔斯想,不论中间发生了什么,起码我现在是在为家乡而战了。他隔着篝火看向站在另一边的芬格尔,后者也赞许地向他点了点头。

 

 

 

8.

 

尼尔诺克又梦见了家乡的海边和那个男孩。他们好像都长大了一些,应该是过了几年了。

他们漫步在海滩上,突然,一架飞机从天上掠过,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飞机扔下了一个什么东西,掉在离他们有一定距离的浅海里,溅起巨大的水花。

两个男孩兴奋地跑过去,但是又不敢靠太近,就站在海滩上,看向那个东西露出海面的一小部分。那东西是金属做的,他们初步判断。不知是谁第一个从海滩上捡起一块小石子,向那个金属大东西掷去。很快,这就变成了孩子们的一种游戏或者说是比赛,看谁能先砸中它。远处有大人跑来,似乎在向他们喊些什么,但两个孩子还是没有停下投掷石头,终于,一块石头砸中了目标。

尼尔诺克突然醒来了。

 

“你还记得家乡的大海吗?”白天他们都正在低着头做文书工作的时候,尼尔诺克突然问达拉斯。这天他们没有行军,大家都能有时间处理一些自己的事。

“当然,我离开家乡的时候还小,但有一件事我一直记着,”达拉斯放下自己的文件,抬起头回答道,“那是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在港口一起看海,看货船装卸五颜六色的大箱子,看天上飞过的海鸥。我还为此写了一首诗呢,可惜现在想不起来了。”

尼尔诺克也停下了笔,微笑着回忆起那副景色。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的文学天赋不如我弟弟,他想。

“那你记不记得我有过一个朋友,金色头发的男孩,大概和你差不多大。我们应该一起去海边玩过的。”尼尔诺克收回思绪,讲话题引向他最初想问的点。

达拉斯努力回忆了一番,最终摇了摇头:“不记得了。你怎么想到问这个?”

“我最近这几天总是梦见一个金发的男孩和我一起走在家乡的海滩上,”尼尔诺克如实相告,“先是我和他一起看日出,之后又是一起扔石头砸飞机丢下的铁东西……”

他突然停下了。现在把梦里的场景整理成话说出来,他才意识到那是什么。

“咱们是因为战争才离开家乡的,对不对?”他转头看向弟弟,急切地问,“你记得战争爆发的那天吗?我——”

“父亲抱着你回到家里,说我们要搬家,让母亲和我赶快收拾东西!”达拉斯几乎是喊了出来,“所以你那天并不是睡着了!我就是记得你脸上好像有深红色的印子,母亲非说那是泥巴。”

尼尔诺克的脸渐渐苍白了:“我们那天砸的不是什么金属东西,是飞机丢下的、没立刻爆炸的炸弹。那天就是战争的开始。”

“当时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孩子要么死了,要么还住在家乡,或者也逃到了别的什么地方。”尼尔诺克过了一会儿后说,“我每次梦见家乡时他都在我身边,他有一双和大海一样颜色的眼睛,但我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你有没有想过,他可能其实只是你自己想象出来的一个人,”达拉斯挠挠脑袋,尽量委婉地说,“作为家乡的一个象征?因为我真的不记得你有过这样一个朋友了,按理说我们应该会一起玩的。”

尼尔诺克愣住了。“我梦见过我们三个在一起,”但他最后还是这么说,“可能只是你不记得了。”

 

 

 

9.

 

一个男人走在河岸边枯黄的草地上。冬天的雪刚化完,春天的新草还没长出来。又深又宽的大河刚化冻,河水缓慢地流淌着。男人穿着大衣,戴一顶破帽子,扛着一把步枪和一个小背包。

他从一个斜坡下到河水旁,盯着看了一会河水冲刷着河岸。随后他把步枪从肩上取下来,扔进了深水里,再把子弹从背包里取出来,也撒了进去。

他又向下游走了走,走到对岸有房屋的地方,这儿的河水流得也更慢了。他把大衣、帽子和背包也取下来,靴子也脱掉了,都放在河边的石头上。最后,他走进冰冷的河水中,开始向对岸游去。

到了对岸,他在早春的寒风中颤抖着走向一座房子。离开家乡很多年,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家,每一条小路、每一棵树都好像没变,虽然他心里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敲了敲房门,祈祷有人会在清晨醒着。过了一会,一个女人问着“谁啊?”打开了门,随后吃惊地看着这个胡子拉碴、一头乱发的男人,认出来这是她多年未见的弟弟。

“巴尔斯!你……回家了。”

 

巴尔斯已经与姐姐一家生活了接近半年了。他们种下了春天的种子,等待着秋天的收获。

姐姐,还像过去一样美丽又能干;姐夫,一个朴实的金发北方人;还有他的外甥芬格尔,一个总会喊他“巴尔斯舅舅”的小伙子,结合了他父母的外貌,有着金发、鹰钩鼻和下垂的眼眉。姐姐总是说,除了头发和胡子,芬格尔和巴尔斯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家人和家乡的这片土地,是他生活中剩下的一切,是暂时还把他和这个世界联系在一起,值得他去生活的一切了。

他和芬格尔一起睡在谷仓里。据说最近有些鬼鬼祟祟的人在附近活动,他们每晚都得盯着点。

突然,他在睡梦中听见了几声枪响,闻到了着火的烟味。

 

巴尔斯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看见帐篷外有火光,还听见了有人在喊叫,好像还有枪声。他立刻从旁边的床上一把拽起还睡眼朦胧的芬格尔向帐外跑去。

“巴尔斯舅舅……怎么了?”

“快跑!”巴尔斯眼睛瞪得大大的,“咱家着火了!有人搞破坏……不,有枪声,是强盗!跟着我——”

“我们不是在家里!看看周围,”芬格尔说,拽住巴尔斯不让他往外跑,“您是在军帐里,是敌军袭击!您最好躲在帐篷里——”

巴尔斯还是神经质地拽着芬格尔往外跑:“不,听我的,快跑,一定要快跑……”突然,他的脚绊在桌子腿上,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桌子也一抖,桌上立着的一面镜子摔落在地上。

“跟我走,我会救你的,我能救你,我是你舅舅,我会照顾你的……”巴尔斯一直说着,挣扎着要从地上爬起来。

“你救我?哈哈,”芬格尔突然大声说,“就是你把我带到这儿来的,带到了这个战场。你给我们家带来了厄运,这次也会害死我!”

“你说什么家国大义,为了家乡,你要是真为了我们好就不该回来,”芬格尔继续说,他的眼睛里映出火光,“让我告诉你吧,你离不开战斗,离不开杀人,即使你回到家种地,也会害死你身边的人。这才是你为什么要参军,因为你要回到战争中,那才是适合你的地方——”

“别再说了!”巴尔斯突然爆发,一把抓住芬格尔,“你说的没错,我每到一个地方,那里的人就会死,但我救了你!我把你从火场里拖了出来,在旅馆里给你租了房间,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你。我自己去参军,为了家乡,为了你死去的父母,也许也为了你说的回到战场上!是你自己跟着我来的!”

“看看吧,看看你的脸,”他抓着芬格尔的头,让他看向刚才掉落在地上的镜子,“看看你的眉毛、眼睛、鼻子!咱们长得是一样的,是一家人——”

他突然呆住了。镜子里只有他自己的脸:一头杂乱披散着的半长黑发,下垂的眉毛和眼睛,一只鹰钩鼻,还有一脸胡子,穿着军队配发的衬衫,领子没有扣上。

巴尔斯颤抖着转过头,看向自己身旁。他没看见芬格尔,就一瘸一拐地走出帐篷。芬格尔正在地上趴着,身上燃着火,无助地向他伸出手:“巴尔斯舅舅,救我……求您了,救救我……”

巴尔斯完全定住动不了了。他看着芬格尔那双映着火光的眼睛,从里面看见了马车夫,看见了小女孩,看见了曾死在他面前的每一个人。他的脑子就像一把拉到极限的弓,终于承受不住拉力绷断了。

“您根本就没有救我,”他听见芬格尔的声音在耳边说,“您难道没注意过我在军队里从没和您之外的人说过话吗?他们都听不见我,我是您一个人的鬼魂,是您脑子里的幽灵。”

“说真的,您以为您训练了我成为狙击手?”芬格尔继续在他耳边说,“您仔细回忆一下,我曾经开过一枪,打碎过一个目标吗?我甚至连枪都没拿起来过。”他又做出一个突然领悟的表情,“还是说,难道您连这都自己想象出来了?”

“不……”巴尔斯终于说话了,“你确实从没和别人说过话,别人从没提起过你,你没有拿起过东西,我也没听见过你的脚步声,你还知道一些我从没告诉过你的事……是我的错,我害死了你,害死了你们全家,我就该一个人死在孤岛上,不要再连累身边的人——”

“您别再这么想了!”另一个芬格尔突然出现在他面前,那个浑身着火的形象消失了,“我刚才说了,我是您的鬼魂,您想什么我都会受到影响的,刚才贬损您的话都是您自己想对自己说的,我不是这么想您的!”

巴尔斯茫然地抬起头看着他。芬格尔又着急地说:“您振作起来!我不怨您,是您自己对我的愧疚才形成了我,把我带到这儿来的。只要您需要,我就在这儿,我会帮您的。”

“您之前不是想,我们家人和家乡是您仅剩的一切了吗?敌人杀死了我们,烧毁了家乡,但明年只要再播种,一切都会再长出来的!您想的没错,您是在为家乡而战!”

他又向前倾,靠近巴尔斯,直视着对方的眼睛:“巴尔斯舅舅,您也不要再怨恨自己了,就当是算上我的这一份,继续生活下去吧!您之前没能救下我,但这次,您能拯救您自己。”

 

布朗·尼特兰拎着水桶经过巴尔斯的军帐门口,看见他正呆望着火光,一动不动。“长官,敌人都被击退了,您没事吧?”

巴尔斯又愣了一下,随后笑了笑,转过头来对布朗说:“没事,咱们去灭火吧。”

 

 

 

10.

 

一顶帽子被子弹击飞。

“哥哥!”达拉斯一个箭步飞扑过来,把还在发愣的尼尔诺克拖到一个大木箱后面。

尼尔诺克原本正在营地里喝着啤酒,监督着士兵们搬运物资。清晨室外的空气还有些冷,他穿着军服外套,戴上了大檐军帽。今天他们就要准备渡河,过了渡口,就是一望无际的冲积平原,胜利在望。

帽子被击飞时,他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怎么会?敌军怎么会从我们后方发起进攻?明明我们把守着唯一的渡口……

 

“见鬼,偏了,”巴尔斯抱怨道,“只打飞了帽子,那个军官被别人拖到掩体后面了。”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敌人真是帮蠢货,军官和士兵的制服差异那么大,不就是等着狙击手瞄着那四个大口袋打吗——”

“您身边不就是个鬼吗,”芬格尔调侃道,“照这么说,只要我在这儿,您今天就别想打中了。”

巴尔斯把眼睛从瞄准镜前移开,“我还想问呢,你怎么还在,我还以为只要我想开了你就会彻底消失了呢。”

“因为您需要,我才会出现,”芬格尔倚着狙击掩体说,“我是您脑子里的鬼嘛。所以您放心,其他人都看不见我,不用担心我暴露您这个狙击手的位置。”

“狙击手不需要一个鬼和他聊天。”巴尔斯嘴上这么说着,但是脸上却带着笑,又转头看向了瞄准镜。

他们通过只有当地人才知道的渡口过了河,绕到了以为他们还在河对岸的敌军后方。正赶上敌军准备渡河,毫无防备,被他们打了个措手不及。这就是家乡的大地、家乡的人民的力量啊,巴尔斯想,这里的山川河流都会站起来赶走侵略者的。

 

达拉斯和尼尔诺克一起躲在大木箱后面,看着周围还没反应过来的士兵们被突然从远处的草丛、树林中钻出来的敌军击中,其他人则急忙撂下手上的东西躲到掩护物后面,或者跑去拿枪,在路上又有人被击中。

“我们没有武器,在这躲下去也不是个法子。”达拉斯对哥哥说,后者现在还愣着。“哥,别想他们是怎么出现在这儿的了,先想办法反击,活下来!”

不,我是在想,也许我们是错的那一方。尼尔诺克想起了之前行军路上烧毁的村庄,他们兄弟俩当时还发挥了自己的科学知识,给士兵们配制不易熄灭的火把和燃烧瓶。

“我去拿枪,你继续躲着,”达拉斯见哥哥还是没动,便说道,“等咱们开始反击了再出来。”随后他便站起身。

 

巴尔斯始终把那个大木箱套在瞄准镜里。他暂时还没看见别的敌方军官,而不管军队里的狙击手是怎么工作的,他的雇佣兵经验告诉他要锁定一个目标。

突然一个人从木箱后站起来。巴尔斯立刻条件反射地开了枪。那个目标倒下了。

“好枪法,”芬格尔评价道,“我敢说你一枪打穿了他的心脏。”

 

尼尔诺克看着弟弟倒在自己身边,血不停地从身上的弹孔里流出,在土地上流成一滩。

“达拉斯,”他呼唤着弟弟,“达拉斯……达尔……”

可是达拉斯不会醒来了。他的眼睛还睁着,涣散的瞳孔里倒映着天空中飘过的云彩,后面的什么东西却永远消失了。

尼尔诺克放弃了摇晃弟弟已经一动不动了的身体,颓然地向后靠去,手却撑在了某个冰凉、光滑、圆滚滚的东西上,那个东西一下子滚走,害得他仰面倒在了地上。

他爬起来,转头看去,发现是自己之前拿在手里、被击飞帽子时惊得掉在了地上的酒瓶。玻璃制的啤酒瓶横躺在地上,里面的酒洒了一半。

他呆呆地拿起啤酒瓶,但是瓶口朝下,看着剩下那一半酒也被倒了出来,在地上流淌,最终和他弟弟的血汇在一起。他从那一摊液体的反光中看见了自己的脸,又看向手中的啤酒瓶,上面映出的扭曲的变形的也是自己的脸。他感到一阵恶心。

他举起瓶子,瓶身反射出清晨耀眼的阳光。突然,一发子弹击中了酒瓶,玻璃渣碎了一地,他的手和脸也都被划伤了。但他却不以为然,拿着手中剩下的半截酒瓶笑了。

 

巴尔斯继续用瞄准镜搜索战场,射杀了几个容易击中还不会暴露自己的目标,但是一直时不时再看看那个大木箱,他知道那后面还有一个人,只是同伴在身边被击杀后短时间内应该不会露头了。

突然,一道耀眼的反光吸引了他的目光,他一枪击中了那个被他认为可能是瞄准镜反光的目标后,才发现那好像就是在自己之前关注的大木箱。

“刚才那不是一步好棋,”芬格尔在他耳边说,“说不定是敌方狙击手在诱使你暴露自己的位置呢。”

让他没想到的是,一个人缓缓地从掩体后站了起来,手里没拿武器,只握着半截啤酒瓶。巴尔斯意识到自己之前打碎的就是那个瓶子,更加担心那是敌方狙击手在诱使他开枪。于是他没有动作,静静地看着那个人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布朗·尼特兰用树枝和草叶给自己做了伪装,这会儿正趴在敌军营地附近的一个小山丘上,协助自己的战友进攻。他不知道巴尔斯躲在哪里,不过应该是比他更远的地方,毕竟巴尔斯拿的是带瞄准镜的狙击枪。

说起来,他刚解决掉了一个拿着带瞄准镜的狙击枪的敌军士兵。他不敢把那些人称作狙击手,因为他们甚至都没想着隐蔽自己,而是直接站着就开枪。敌人真是浪费资源,等这次赢了,他充满希望地想,我就也能给自己搞到一支瞄准镜了。

这时,他发现一个敌军正直直地站在一个大木箱旁,毫无隐蔽。对方的军服上有四个大口袋,他惊喜地发现,看来还是个军官。于是他瞄准那个军官,开了枪。

 

尼尔诺克仰面躺在地上,看着高远的蓝色天空。这天空真蓝啊,他想,几乎就像某个人的眼睛了。这样想着,他闭上了眼。

 

再次睁开眼时,他眼前还是高远的蓝色天空。可当他坐起身来时,却发现自己正身在一艘小船里,漂浮在一条宽阔的大河上。河水缓慢地流动着,两侧并不怎么高的河岸上郁郁葱葱,远处有几座房子,看起来是个村庄。

“你一定在想这是哪里吧。”一个声音响起。尼尔诺克转过身,才发现一个金发的年轻人和他坐在同一条船上,正在划着桨。

这个年轻人和这片景色令他感到一种诡异的熟悉,仿佛都是他梦中的幻影。突然,他注意到年轻人有一双像大海一样蓝色的眼睛。

“你是我的家乡,”尼尔诺克不自觉地使用了弟弟曾提起的那个可能性,又急忙补充,“我是指,我梦见家乡时总会看见的那个男孩。”

“原来你是这么想我的,”年轻人微笑着说,“你可以叫我卡尔,小时候我告诉你的也是这个名字。”

一阵欣喜充满了尼尔诺克的心间。“所以你是真的!我就知道,我小时候确实有过你这么个朋友——”

他突然感到胸口一阵疼痛,想起了自己的处境:弟弟和自己都已经被敌军击中,恐怕是性命难保了。那我又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儿时的朋友——卡尔,又怎么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仔细端详了一下年轻人的脸:金色短发,鹰钩鼻,仿佛总挂着笑容的眼睛,一切都和他梦中一样。“所以这是个梦吗?”他问。

“也许吧,”卡尔回答,他的蓝眼睛带着微笑,“但谁说梦就不能是真的呢?”

“我们曾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卡尔接着说,“那时我们还都是孩子,玩耍在你的故乡——大海边。后来战争爆发了,我们两个调皮的男孩掷出的石头引爆了原本哑火的炸弹,尝到了战争的滋味:你的父母带你离开家乡去了另一个国家,我的父母则带我回到了我母亲的故乡——这里。”

“所以你认为是故乡的化身的我,其实只有一半是大海的孩子,另一半属于这条大河。说实话,我更多地认为这里是我的家乡,因为我的大部分人生都在这里度过。我一直想带你来这里看看,让我儿时的朋友看看我们分别之后生活、长大的地方。这条河养育了一代代的契沃克人,也同样塑造了我。”

尼尔诺克到后半段话时如坠冰窟。“契沃克人”。他想起来这是哪里了。

“啊,抱歉,”卡尔说,下垂的眉毛从微笑转变为担忧,“我本来没想让你这么快就发现不愉快的真相的。”

“你们袭击村子那天是晚上,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你刚才没立即认出来。河边的这个村子就是我的家,那天我和我的父母都被烧死了,这片景色也不复存在。不过几十年后也许还会回复吧,不过恐怕咱们都看不见了,就只能请你看看我记忆中的样子了。”卡尔说。

“是我……”尼尔诺克颤抖着说,他不敢看卡尔,也不敢看周围的景色,于是低头看着船底,“是我和达拉斯制作的燃烧瓶,我从没亲自动手杀过一个人,但是我害死了你……我们为了自己的家乡去毁灭别人的家乡,最后也毁了自己的家乡……”他又抬头望向卡尔,努力再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故乡的大海,可是却只能看见火光,那是他自己点燃的火。

“你能原谅我吗,”他问,眼睛湿润而迷离,伸出手够向卡尔,“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只有你,我的朋友,我的家乡,你原谅我为你而对你做的一切吗——”

“我的舅舅,他因为没能从火里救出我而一直自责。你作为真正的凶手,却来寻求我的原谅,”卡尔站了起来,躲开了尼尔诺克的手,“我不是你的家乡,那只是你的妄想罢了。作为你的朋友,我爱过你这个人,当然也包括你对你的家乡那一片赤诚之心,你每次看向大海时的那种眼神。但作为一个契沃克人,如今你是我的敌人,你杀害了我的家人、我的人民,烧毁了我的家乡。我不会原谅你,也没有权力原谅你。”

尼尔诺克开始哭泣。他没什么好说的,好为自己辩驳的。他和契沃克人无冤无仇,甚至如今他知道,其中还包括他的一位朋友,可他却只为了另一个国家对恢复他的家乡的一句承诺就加入了军队。他错了,而且不值得原谅。

“哭吧,”卡尔又蹲了下来,伸出手拍着尼尔诺克的肩膀,“我陪着你。你从小就是我和达拉斯坚强的大哥,没什么机会放声痛哭。我得说,如果我和你的处境交换,也许我也做不了更好,尤其我们契沃克人的传统还要求尚武,我可能不会做燃烧瓶而是亲自上场了。但无论如何,你犯下的罪行不可改变,你也知道了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你的弟弟死在你面前,你也快死了。就让这一切结束吧,来,咱们把船划到岸边。”

于是尼尔诺克抬起头,振作起来,和卡尔一起把船划向岸边。快到岸边时,船突然搁浅了,怎么划也没用。于是他们干脆放下桨,打算下船步行。

尼尔诺克突然感到一阵困意,躺倒在了船上。他感觉自己仿佛漂浮在一片温柔舒适的雾气中,周围的一切也都渐渐模糊在了这浓雾里。他最后对卡尔说:“你的家乡真的很美,我很抱歉。”

“你的大海也很美,你一定很想再看一眼它。”卡尔回答。但他们都心知肚明,尼尔诺克永远也不会回到自己的大海边了,他们都就此长眠在这条大河边……

 

 

未完待续

 

剧透:

还会有人死。不过最后会有人生还的,大家可以猜猜谁死谁活。通常我都是看已出版的一整本书,一次性看完,没有猜测剧情的机会。所以我这次给读者们这个机会。

非常欢迎评论讨论剧情!各种各样的评论也都欢迎!

1人评论了“战前十日(下)-大作品初稿”

  1. 一、人物

    我最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没有主人公,是类似于一个群像吧。但是写着写着觉得大概巴尔斯是主人公,所以就他吧。
     
       (1)巴尔斯·多尔斯·兰德,出生在边境一条大河边平原上的一个村庄里。当地人平时务农,但崇尚战斗,从小练习马刀、骑术、射击等技能,青年人常离开家去大城市里当雇佣兵。因为是边境,也时常会有战乱,到时就会加入军队或者自发组织保卫家乡。总之,那里的人个个都是战士。
    一些没什么关系但因为我对名字和设定的执着(或许是一种托尔金后遗症):当地的平民本没有姓,通常会给孩子取一个名字,后面带着父亲的名字作为识别。比如说巴尔斯·多尔斯,就是“多尔斯之子巴尔斯”。但他们去城里做雇佣兵的时候为了贴合城里人的习惯,会用兰德这个姓(兰德家族是一个古老的大家族,常与其他地方的人打交道,所以有姓),于是被称作“兰德人”,但是他们其实自称“契沃克”。
    他的父母都是战士,后来也死在了战斗中。姐姐和他关系很好,但后来和一个北方人结了婚,有了个儿子,安定了下来,和他的联系也渐渐少了。但他很在意家庭和家乡,算是一种契沃克人的传统文化吧。

    (2)巴尔斯青年时就离开家,去城市里当雇佣兵。他没受过什么文化教育,不过是能读会写,但是各种战斗技能都很强。

    (3)破碎的。他追寻战斗,荣誉,像个好契沃克人一样。但是在周围人的一次次死亡中他逐渐发现他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没有荣誉,他也做不到为了战斗而战斗。他的精神世界逐渐被打碎,于是选择回家,可家人的死亡又是对他的一次打击。在这一次次打击后,他是彻底破碎,还是发现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4)如上文,适应了雇佣兵的生活后,周围有了熟悉的人,好像找到了生活。结果朋友和许多无辜的人在他面前惨死。于是他回家务农,结果半年后敌国突然发动战争,他在边境的家乡首当其冲,仅剩的家人被杀。于是他的精神绷断了,他幻想出了一个芬格尔(或者理解成真的是幽灵也行),他的外甥,他们都加入了军队。他这时候其实是有些迷茫的,只是想再找到生活,最后发现自己的外甥早已死了,那个他只是自己的幻想。可是这时候他才又发现了(或者在芬格尔的帮助下发现了)自己真正的诉求:一个有意义的生活,有为之而战的目标:他的家乡,也为了其他人能够有生活。最后他从一定程度上原谅了自己,并且为了自己的目标而战,也为之而死。

    (5)见上条。总结:想找到为之而战的东西,想把破碎的自己再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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