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部分人物设定等参考自2018年RockStar公司发行的游戏《荒野大镖客2:救赎》,有修改
文中引用部分人名地名,部分有修改和编造成分。故事内容纯属虚构。
“我发现自己所拥有的、所失去的、恶名、弱点、罪孽,并不如我想象之中那般重要”
夕阳划过摩根指尖捧着的《草叶集》,那是他最喜欢的书了,据他所说是因为自由、浪漫,而实际上是因为他根本没读过几本书,可能为数不多的藏书里面有一半是在科里特里的街道上被“成功大师”忽悠买来的
什么“瞧啊朋友们!这有一个牛仔,看起来他很守旧啊!现在可是新时代了!哦我的意思是……我亲爱的牛仔朋友你叫……你叫什么来着”“摩根”“哦对,对对对我的伙计,你为什么不来买一本《时代的齿轮》呢?呃……这是我写的书,只要15美金,现在随书还附赠我的签名呢!”
“得了吧,我不需要。牛仔需要时代的手枪!”亚瑟说到
“看吧看吧伙计们,时代的马车轮已经从他身上碾过去,带着他血肉模糊的自由和希望向前。现在联邦警察已经遍布美洲大陆了,而我们这位先生还幻象他的犯罪生涯哈哈哈哈哈哈”
于是……于是我们亲爱的伙计摩根先生就自掏腰包买了一本,然后的事你也就知道了,那个卖书的男人被警察追了三条街,理由是冒充本人售卖其作品。
就这样,摩根先生的小马车上零零散散摆着几本书,什么《科学新指南》啊《银行金融学》啊《美国自由史》啊……还有一本《野外工具绳结制作指南》,这本还是瓦伦丁书店精品典藏版。
当然摩根最喜欢的还是帮派里马洛斯牧师送给他的《草叶集》
“呃要不……要不……读读诗吧摩根先生”
摩根每各太阳快落山的下午都如这天一样,捧着他的《草叶集》,看着对面山上的树丛中时而飞起的灰鸦和不知多少里外升起的营火。有时他读不进去多少句,只是望着泛黄的纸上一个一个字母发呆。
“摩根,你在外面的时候也要注意啊!现在风头越来越仅了。”一只将沾满泥土和灰尘的衣袖挽上去的胳膊放在摩根肩膀上,一个满脸胡须,穿着格子衬衫的男人站在他的身后。
“知道了罗霍”摩根给罗霍递了根香烟
“诶你知道吗?渔夫退出老乔帮了”罗霍将步枪靠在大树旁边坐下,静静地吮吸着香烟的气味。
“这样的日子……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算个头”
渔夫和摩根以及罗霍都是老乔帮的老成员了,算是“跟着一块打天下”的,如今天下没打成,因为帮主老乔不顾罗霍和渔夫的反对,抢劫了瓦伦丁的银行,如今的老乔帮只能拖家带口地四处流浪,找到个隐蔽的地方安身,还得时刻防着联邦警探来抓捕他们。
“嘿小伙子们,别在那站着了,来喝个汤,明天你们不是还要有计划吗?”一个穿着橙色格子裙的中年妇女走来。“去吃饭吧!摩根~”“好”
一阵微风将摩根马车顶的布棚缓缓吹起,将他脸上有些杂乱的胡须吹起。摩根坐起身,拿起马车木板上钉着的一张照片,一男一女站在镜头前
“诶女士再靠近点……诶诶!好就这样”
“咔嚓”
摩根回想起第一次跟玛丽去照相馆拍照,那时他们还在热恋,骑着黑马越过瓦伦丁草场的一个又一个栅栏。
“该走了孩子!”摩根的头被拍了一下,是老乔,他是帮派的老大,一般的抢劫计划都是他提出来的,帮派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也都归他管,老乔快五十岁了,身子依旧硬朗,腰间枪套里的毛瑟手枪锃亮,一眼瞧上去像是意大利的黑手党,暗红色的马甲绣着金色的花纹,里面衬衣雪白。“得嘞”摩根翻下床,拿出马车上的黑色方巾,背着步枪跟着老乔的步伐
摩根骑上他的那匹黑阿拉伯马,身边还有老乔、罗霍、兰尼
这次的银行抢劫计划一切都很顺利,除了兰尼死了,不过也不要紧,这小伙子刚加入帮派三四个月,也就只有摩根比较伤心,他俩一起完成了不少帮派的任务,也不知道联手杀了多少人。
天已经暗下去了,摩根回到营地换上便服,独自骑马向科里特里去。
这里是这片方圆二百公里最大的城市了,一个个大烟囱吐出黑烟,烟雾飘到空中散开,里面都是那些商人的口袋里的美金。科里特里有一家影院,两家照相馆,三家裁缝铺和四家理发店。
摩根在路上慢悠悠地骑着马,看着越来越近的烟囱管,不由得加快了速度。
“啊!救命!谁来救救我!”
一驾挂着霓虹灯的马车停在路边,一只马站在原地发愣,另一只已经不知去向了
摩根听到树丛里有人呼救,他当做没有听到,因为上次他向帮个忙就落进了强盗的圈套,还好摩根是西部最好的快枪手,要不然如今他也不能骑着马在路上慢悠悠地闲逛了“唉……还是去看看吧”
树丛里坐着各男人,三四十岁的样子,捂着自己鲜血直流的脚
“救救我先生,我的马受惊跑了,我下车去找的时候踩到了一个捕兽夹!我……我觉得我快要昏过去了”
“放松先生放松”摩根上前安抚到
捕兽夹被摩根掰开了,“拿去吧先生,这是药酒”摩根包里总会带着医疗用品,毕竟枪战的时候总要自己给自己包扎
“先生,太感谢你了,我叫圣丹尼,是一个花匠,你能……你能再”
“唉……好”
不一会摩根就把丢的那匹马牵过来了,对于一个亡命徒来说,找个马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太谢谢你了先生,你真是帮了大忙了,哦天哪,让我缓一缓吧,哦对了,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摩根”
“摩根先生,实在是太感谢你了,我是一名花匠,我的店就在科里特里,有空了一定要来,我会给你很多报酬的!”
摩根没有理他,看着男人坐在地上已经用药酒冲洗了伤口,他把那只丢失的马有栓回了马车上,然后便骑着自己的马离开了。
科里特里很大,这是摩根第一次到这么大的城市里来,摩根的马的影子被街边的电灯涂装地一会大一会小。
马蹄在理发店前停了下来,他做了个最时髦的造型;马蹄在服装店前停了下来,他挑了套最精致的礼服。
摩根骑上他那匹阿拉伯马,马的鬃毛被编成了麻花辫,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有点像玛丽的金发,她的辫子也是这样整齐的。
可是现在蓝矢车菊已经枯了,摩根的马背上也已经空了。
“呃玛丽,我……我想说”
“我知道摩根,我知道,你要跟我一起走吗?我们去科里特里”
“不玛丽,我是个通缉犯,靠近我的人都是有罪的!”
“跟我走吧!是在不行我们就一起离开美国,我们坐船去海的对面!”
火车的轮子已经转了起来,一圈、两圈
“玛丽,我不能跟你走,我还有很多事要为帮派做……我……我想说等我有钱了,我就”
“呜~”
一声汽笛响起,烟雾缓缓上升
科里特里的火车从车站开走了,汽笛的声音离着几个街道传入摩根的耳朵,那趟车上,是不是也坐着一位不能跟相爱的人相伴的女士呢?
摩根在两旁有电灯街道上走着,距离他十来米就是电车的轨道,距离他几百米就是蒸汽火车的铁轨。摩根牵着马,在人群里走着他价值三千美金的项上人头搁在礼服上,像个小偷逃进了音乐厅。他走着走着,一阵微风卷着叶子从他眼前吹过,摩根叹了口气,他好像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以为自由还未到来,但事实上他天天幻想的自己最辉煌的日子已经逝去了。“这就是新时代吗?他妈的。”
一、人物(15分钟)
人物小传
摩根是一个亡命徒、通缉犯,生活在处于十九世纪尾巴的美国,十岁的时候父亲因为抢劫蹲了监狱。摩根从小没受过正规的教育,每天的生活只是满世界地跑以及和漫山遍野的野花做朋友,又是还会去人家的农场里偷只鸡什么的。所以摩根从小便向往自由,想去大城市看一看。同时在被老乔帮收留后开始了他的亡命徒生涯,在这里他逐渐变得冷血、在长达20年的匪帮生活里,他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他自认并非如亲生父亲一样的罪犯,而是追求自由的法外之人。随着铁路和蒸汽火车的到来,西部时代火已渐熄,摩根成了夹杂在旧时代和新时代之间的人,进退两难。在作品中,他最深层次的欲望是融入新时代。
二、结构/矛盾冲突(15分钟)
请按照“一个人想要_______,于是TA________,TA的世界从此变成了_______的。”概括故事的主框架
一个人想要自由,于是他改变,从此他的世界变成了无意义的。
三、视角(15分钟)
请在核心情节处挑选一个小片段,改换视角写一遍
原文:摩根在两旁有电灯街道上走着,距离他十来米就是电车的轨道,距离他几百米就是蒸汽火车的铁轨。摩根牵着马,在人群里走着他价值三千美金的项上人头搁在礼服上,像个小偷逃进了音乐厅。他走着走着,一阵微风卷着叶子从他眼前吹过,摩根叹了口气,他好像突然明白了好像他天天幻想的自己最辉煌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变换视角:我走在科里特里的街道上,马蹄踏出一级一级阶梯,应该是通往新世界的阶梯吧,我终于有一天也像他们一样在大城市里走在了,现在也像个绅士了,这样的我,应该能去见玛丽了吧。算了,可能我们也并不是一路人。如今是火车和电气的时代了,大家能用上电灯了。风吹乱了我刚修建的头发,他们的头发为什么不会乱呢?……可能还是荒野适合我吧,他妈的,这礼服真勒人。
四、场景/氛围(15分钟)
你把核心情节设置在什么样的场景里了?寻找那个场景的特点,为它写一小段话。
明亮的灯光透过在石板路上积存的雨水,为深蓝色天空的白云按上了另一个月亮。像科里特里这样的大城市是没有夜晚的,这个灯火通明的城市着凉了附近的村庄,在那些已经在床上的孩子们眼中闪着光。
五、意象(15分钟)
你的故事世界里有什么一直陪伴着主人公的意象吗?
摩根骑上他那匹黑色的阿拉伯马,马的鬃毛被编成了麻花辫,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有点像玛丽的金发,她的辫子也是这样整齐的。这匹马是他从一个男人那里抢来的,在山路里打劫马车的时候开了两枪,路过的一个男人的马直接将男人翻下,跑走,男人也落荒而逃。马被摩根找回来,于是成了他胯下的坐骑。不知道它已经经历过了多少次枪战,翻越了多少个栏杆它的肌肉线条是那样优美,不大的身形几乎全是肌肉,被摩根用毛刷擦得发亮。
工坊3号总结(7分)
要求:请据实填写;过于草率笼统将会被酌情扣分。
1、你觉得,对叙事来说很重要的一点是_____________?对于写作来说很重要的一点是___________?
我认为叙事很重要的是逻辑,需要有各种铺垫和伏笔,这样主人公的行为才会合理,故事推进也没有过多槽点。对于写作来说灵感是很重要的,有了灵感才能基于它来进行创作
2、你在叙事方面的优势是什么?劣势是什么?
我觉得优势就是环境描写比较细致,画面感强,但是故事的起伏不够,悬念不够
3、这样一种写作学习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最难忘的体验是什么?
写作学习意味着思想的放空,在写作时可以心无杂念地抒发自己的感情,最难忘的体验是在观察老墙时被咬的好几个包
4、请站在个人体验的角度给课程打分(满分10分)~并给出理由(夸夸/槽点/遗憾/可以改进之处……)。
七分,我认为课程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感觉学到了很多技巧,也体验到了新奇的课程内容,但是感觉在第一个大作品之后就一直是写啊写写啊写了,几乎没有像最开始那样蒙眼体验、观察等方式进行课程那样有意思。感觉后面的课程突然就变得很赶。
5、最爱自己的哪篇作品(或者习作/日志)?
最喜欢的应该就是马丁的早晨那篇了,感觉点到为止,没有可以的描写,但是故事很荒诞也很有趣。
以为没有写完(所以到底写完了没?)
因为开始摩根的欲望(悬念)不清晰,所以我也不知道故事该在哪里结束。(比如,他救了花匠,我以为后面会有相应的后续情节……)
缺乏情节支撑,摩根的“觉醒”有些突兀。
像童话会做的那样,用马蹄、烟雾和汽笛带入情节推进,仿佛这讲的是个西部民谣。给故事缀上了古老的蕾丝花边。
可惜错别字太多了,有必要驱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