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床:旧的硬板床,被单干净但破旧
2、冰箱:老冰箱,在五年前儿子去世那会儿,这是最新的款式
3、每天入睡前最后一件事:给他的狗换衣服梳毛
4、中学毕业于:没上过中学,幼年跟先生读了几年私塾
5、喜欢的书、电视节目:《易经》
6、怎么跟妈妈说话:要搁七十年前,很多女人都说他是她的儿子,他也分不清,所以他对她们的语言都一样礼貌,礼貌到陌生
7、最好的朋友:十年前去世的妻子
8、包:一块麻布,把他所有携带的东西都包在一个小包里
9、失眠时会:取冰箱里的自酿酒,倒在小碗里,捧着碗坐在床沿上,小口小口地喝,嘴里念叨一些《易经》的残句,和一些因为过分含糊而听不清的话
10、害怕汽车;经常做噩梦,醒来后会被余悸麻木四肢,但是噩梦本身记不起来,唯一能记得的是一辆卡车突然向他飞驰而来,他躲闪不及,于是被撞醒
11、去早点摊,给他和他的狗买老豆腐
12、本能
13、儿子在五年前为他买了新式冰箱,然而一礼拜后意外地被车撞死
14、在一个僻静的小公园度过周日的下午
15、苍老,脸上的肉垂下来,像老榕树的树皮,身着瓜皮帽和素色短褂
16、手里总是搓着两个红黄光润的小核桃
17、他讨厌蛋糕,那是洋鬼子吃食
18、叶奉祥,建国后改叫叶民,生在八十年前
缺创设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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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上一位大爷,停下来和他的狗说话。大爷眼睛几乎看不见了,戴着瓜皮小帽,素色短衫,一副遗民打扮。狗和冰箱都是他儿子在去世之前买给他的。那天他正要去早点铺,给他和他的狗买老豆腐。他走上天桥,抬头看见太阳正发出热辣辣的苍白光芒,发出阵阵光晕,并且越扩越大,以至于完全包住了他的视野,最后如同噩梦里一样出现幻觉,他感到一辆卡车撞来,他晕了过去。早点铺的伙计隔着老远看见他从天桥的楼梯上摔下来。平时跟他熟的街坊们送他进了医院。在他昏迷的日子里,他的老狗死了。街坊们在他的家里看到了他的《易经》上面写的一些残句,明白了他的悲剧,于是凑钱给他又买了一条和原先很相似的狗。老人醒来后,以为这还是他原来的狗。那条狗陪他度过了他最后的日子。
1.一个老到这种地步的人,摔倒就死了 2.新的狗不会像老狗那样亲近主人
性格是什么?
他的狗是谁送的?象征着什么?
为什么怕汽车?
昏迷时他在想什么?
他的“本能”是什么?
1、如果ta有机会为自己写回忆录,你觉得ta会看重自己一生中的哪方面经历?具体到,ta会致力于讲述什么时刻?
与妻子共度的柴米油盐茶的时光,以及自己的儿子刚刚出生,他们看着他一点点长大,但是长大后的部分,他会避而不谈。
2、职业:ta职业生涯中最经受挑战的是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事?ta是怎么应对的?带给ta的后续影响有哪些?总体说,这种挑战来自于外界还是来自于内心(例如某种性格弱点)?
他是前清时家道中落的人家,没落贵族一般,解放后被当作批斗对象,平反之后干过各种苦活、累活,最大的挑战不来源于工作的脏和累,而是
3、家庭;家庭中(无论小时候的家庭还是成年后自建的家庭,都可以),ta最在乎谁?他们如何相处?谁最在乎ta?为什么?ta最甜蜜的记忆是哪一次?最不好的记忆是哪一次?那一次,发生了什么事?
都是他的妻子。那是他在最艰难但也最幸福的时间里唯一可以依靠的亲人。最甜蜜的是儿子降生后蹒跚学步、牙牙学语的日子。最不好的是五年前儿子意外出车祸而亡。
4、性格:如果有机会回看,ta认为自己性格的优点是什么?(ta会想起哪些事情“作为例证”?)ta会痛恨自己的哪些特点?(ta会想起哪些事情“作为例证”?)
坚韧,他凭着坚韧挺过了最艰难的日子,也一定能凭着坚韧度过今后的孤独。他恨自己不能明白新的事物,本能告诉他新玩意都是假的,但是又迷迷糊糊觉得新的东西有他压倒性的趋势,比如楼房一点点蚕食了记忆里的小胡同的场景,他历历在目。
5、外界:对ta自己来说,是受了哪些外界影响,ta才成为今天这个样子?对你(创造ta的人)来说呢?
妻子儿子的去世,缺乏至交,常年精神独处,没有交流的对象,只跟他的狗说话。也是无人交流的孤独。
6、想象……文中曝光的ta这个事件,有或者没有,对ta来说都一个样吗?(会有本质性影响吗?会有些微影响吗?会有看似无但实则有的影响吗?)那影响是怎样的?
有。我个人认为这是他内心所积压的悲伤的爆发,也像是他大脑中的逻辑与时间机器的苏醒,这种时空错节感让他极度痛苦以致晕倒,因此此后命不久矣是必然的。这种影响像是现实对一个惶惑错节的遗老的审判,乃至剥夺了他的自我麻醉。
7、为了写出你心目中的ta,还能再找另外一个情境吗?为什么?如果会,另外一个情境会是怎样的?请描述。
我认为不能。老人是孤独的,这种孤独体现在他的至亲一个个远去,只剩他自己,他又没有办法与时代和解,没有兴趣发展新的至交,因此他的其他生活都显得寡淡无味,而最后的时刻才能着重体现他的孤独、惶惑、与悲剧。
8、性格是什么?
表面的乐观,用一种满不在意来掩饰自己最深的痛苦,是一种自我麻醉,假装自己还活在与妻儿艰苦但幸福的日子,包括穿着复古的衣服也是自我麻醉的一部分。
9、他的狗是谁送的?象征着什么?
「不够用心的问题」,自己找去。象征着老人对儿子的怀念,一种精神寄托。
10、为什么怕汽车?
「不够用心的问题」,儿子死于车祸。
11、昏迷时他在想什么?
昏迷,也许有潜意识的作用,他的脑海中会有一些混乱的记忆片段,妻子、八卦、儿子、货车、狗全都混杂在一起……但是更多的就是单纯的昏迷。
12、他的“本能”是什么?
很好的问题。我认为他的本能是一种来源于生活经验的本能,是一种下意识去做的习惯,他的精神欺骗自己还活在一个幸福的人生阶段,所以他会刻意地掩饰过多的情感,不用逻辑去消灭幻想,只是用一种来源于当时生活的本能驱动自己的行为。
一直对于看到更多的“老人”怀有期待,从问卷可以感觉到叶大爷的背景是很有内容的,大概作者对于过去发生之事心里已经有了足够的想法,但遗憾的是,从现在类似故事梗概的简短形式,尚还不足以让我们感受到像您心中一样多、或者足够多的信息和情感。(刚刚山精告诉我周一班是调休勒!好耶,期待故事——)既然如此的话我有点好奇作者会选择什么样的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梗概感觉是上帝视角的,正文第一人称大概很不好写,那种邻居在楼下棋桌闲谈叶大爷与叶大爷那边的正常时间线穿插?总之期待!
让我觉得很不错的地方(有趣的地方)是ww问卷中问题的利用率很高,有部分是很有效率地让人抓住了人物特点,有部分是直接关于人物故事的(例如《易经》)。
比起考究,很在意的地方是“7、最好的朋友:十年前去世的妻子”。在中国的文化环境下,受到一些糟粕影响这可能并非一件很常见的事情?虽然又看到过一点学术说道,但其实可能是我不太了解U.U所以好奇两位间的故事!
谢谢您的期待。视角是上帝,不过夹杂了一些场景和对象的切换,而时间线的穿插这一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您的启发。可惜《易经》用得不好,与故事融合度不太高(因为我本身就不懂),另外糟粕文化一类我也没有考究,只是单纯以描绘叶大爷的孤独为目的,所以妻子的戏份挺少。
“我个人认为这是他内心所积压的悲伤的爆发,也像是他大脑中的逻辑与时间机器的苏醒,这种时空错节感让他极度痛苦以致晕倒,因此此后命不久矣是必然的。这种影响像是现实对一个惶惑错节的遗老的审判,乃至剥夺了他的自我麻醉。”??他的这种痛苦让我想到晚年的沈从文、老舍等人,还有叶广岑笔下的莫姜。问:为什么是这个时候,不是别的时候?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积累?还是有某些特殊的刺激突然出现?
但我依然认为他是敏感而悲观的。他的妻儿近十年才离他而去,但改革开放后应该就没人特别的欺压他们了,按说他们应该过了二十多年的平静日子~怎么此时此地悲凉至此?
第二问:瓜皮帽现在也是极少有人戴的。戴瓜皮帽需要一种与大环境格格不入的叛逆或者说哗众取宠、自信?yfx具备哪一点呢?现在80岁的人建国时9岁,为什么他对9岁以前的着装最为看重呢?
对问题一,是量变所导致的,一个日渐颓唐的老人难以再负载孤独与悲哀,常常噩梦表明他无法遏制理性一遍遍向自己重复家庭毁灭的事实,于是老人的惶惑感与脱节感会越来越深,以至于其精神与身体无法承受;同时时空的前进会平静而笃定地向前进发,把诸叶老人者流甩下去,双重因素导致叶大爷必死无疑,并且会以悲伤而寂寞的方式死去。结局添加了一条小狗,本意是不想写太惨,减轻孤独的痛感,也是叶大爷的释然。对问题二,是叶大爷对现代工业社会的不解与不屑,是一种偏激。妻子的死让他一厢情愿地将自己的思维停在最幸福的岁月,儿子死于车祸让他排斥车辆等现代工业产物,因此他不能也不愿接受新事物,身着的古旧的衣服并不是他对9岁抱有执念或者回忆,而是他对现代文明有意识反抗的外化,并且走了极端。
早点铺的年轻伙计远远看见,一位大爷正蹲下来和他的狗说话。
头戴瓜皮小帽,一身素色短褂,鼻梁上架一副小而黑的墨镜,他和他的狗都是这副遗民打扮。那狗也十分老了,皮色焦黑,病怏怏地瘫在地上,不愿往前走。
「咱俩呀,都老啦,嘿!何苦为难自己……反正早点摊儿的老豆腐就在那儿,两步路儿,您了要不动唤,我就在这儿等着。」大爷把宽而瘦的膀子支棱起来,插着腰,边说边笑着盯着他的狗。老狗又赖一会,终于伸个懒腰,腆着肚皮如毛毛虫儿一般向前走。
小伙子乐了,他知道老常客又来了。这不单单是来了个生意的问题,因为老爷子只要往他店里一坐,那就是壮小店门脸儿,他脸上也有光。伙计后来跟别人说,他也不了解这位常客,单知道老人家姓叶,单讳一个「民」字,一个人索居在街道南边小公寓。整个街道的邻里邻居莫不跟他聊得开,但是也一点儿不知道他的故事。他仿佛藏着掖着些什么,但也坦荡如若赤子。小伙子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他只觉得是自己的阅历不够,看不透老爷子。
其实叶大爷今儿个心里并不痛快。昨天他半夜做了个噩梦,全记不起来,唯一能记得的是末了一辆货车突然向他飞驰而来;他躲闪不及,于是被撞醒,醒来后余悸麻木了四肢,心里发慌。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瓶酒,倒在小碗里,捧着碗坐在床沿上,小口小口地喝,眯着眼扫视自己的屋子。昏黑的夜色扩大了小屋的破旧,一切都是棕黄的暗色,唯有墙角的白色冰箱格格不入,显得相当干净。那是五年以前儿子叶群为他买的新式冰箱,然而一礼拜后儿子就被货车撞死,儿媳随后带着刚降生的孙儿远走高飞。
叶群的影像,老人至今历历在目。仿佛高大的他正推进来一台洁白的机器,对着他嚷:「爹,以后吃剩了东西,就搁这里头吧!坏不了!」又仿佛他正牵着一条小黑狗走进来,说:「爸,我给您带只小狗,您要是无聊就跟它玩儿吧!」儿子的这个「群」字有来历:大爷在建国之前叫「奉祥」,他的妻子叫「希珺」,大爷是老来得子,稀罕妻子也稀罕儿子,就把他们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拆开,组成一个「群」字。叶大爷不愿顺着这个点往下回忆;一旦回忆,他可能还会想起家门的破落、妻子的亡故,以及关于自己的无数悲剧。他实在是不敢想。
叶大爷含着半口酒,从床底抽出一本《易经》,含糊地念着里面的发黄的残句:
「……象曰,泽无水,困。……九四。悔亡。……」
读了一段,又读了一段。大爷搞不清楚是吉是凶。再者他年轻些的时候,总是胡乱在各种书上随手写些随感,这本也不例外,所以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昏花的老眼看得对不对。被褥发出睡眠所特有的惰性气味,城市里仿佛正飘起氤氲的雾气,酒精和沉梦向他温暖地笑,于是叶民重新躺下来昏沉地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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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
「老李,最近可还顺利?」
「再将。嗨,就那样儿吧,都凑活着过来。」
「支『士』。嗨呀,您了再不顺心,也是膝下有儿,金玉满堂。要说姻缘,我给令郎算了算,是……」
「哎,您也忒哏儿了,他才多大。」
「是『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吉利呀,当爹的,有的事儿得想多点儿。」话罢,老叶又小声吐出来半句,「可别步了我的后尘。」
「那我承您的美言吧。看棋。」老李眼见着叶大爷的话头儿不对,赶紧收住。老李人特局气,所以跟街道的大爷大妈们关系不赖,老人家活了七十大几,向来怕揭人短儿落得是非。可是大槐树下围观的一众大爷可顾不得这许多,他们关心的是方寸间的「天下大事」,要看叶大爷这一「马」一「车」的残局还能支撑多久、来回垫「砲」的伪装还有多久会被识破,于是梗起脖子,急红一张张老脸,拍打着蒲扇算计两位老手的步数。
夏天的空气实在是太热了,热到嘶哑的叫声躁动地从蝉的躯壳里淌出来,滴到每个人的皮肤上,变成一片红色。两位大爷这边神情严峻,叶大爷抢手跳「马」过河,逼走拱卫「将」的「士」,老李急忙招架,不料他叶老暗渡陈仓,一着「车」沉底儿,将死。老李半天才想明白,一时间围观的大爷们无不拍手叫好,老叶也微笑,说老李「舍车而徒,义弗乘也」,不该稀罕着那一颗「车」,不然迟早酿成错棋。众老大笑。
围观的大爷们都乘兴而归,然而叶大爷意犹未尽,决定重布一局,再决雌雄。老李一则恰适棋逢对手,二来也是好奇老叶的身世,于是顺水推舟继续下棋,边下边问:
「您这一身短褂小帽,大热的天儿不嫌热?」
「嗨,习惯了。」
见叶大爷绕开不谈,老李略顿一会儿,接着问:「老叶,你用手机不用?我那老伴儿给我淘了一个旧的,瞎闹!但你别说,昨儿个我一使,嘿,还真好使,打电话……」
谁成想这一番话恼了叶大爷,突然提高声调说:「什么手机!我算看明白了,这些玩意儿折腾出来就不是好玩艺儿!什么楼啊车啊,哪有四合院儿住着舒服,哪有自行车蹬着实在?可都危险着呐。」叶大爷说得激动上,接着说,「还是以前的东西好,耐用,还实在。你看看现在年轻人,都什么打扮?都不是好的。我还是穿祖上留下来的的衣服踏实。我跟你说,老李!现在这新玩艺儿,可都去他妈的吧!要不是新造出来的这些个汽车,我儿子……」
叶大爷突然不说了。他的眼皮像老榕树皮儿一样耷拉下来,低了头,闷闷地坐下,看着桌上的棋子儿,仿佛杂乱无章,处处惹他心烦。
老李吓了一跳,他可从没听说叶大爷有个儿子,但是看这阵仗也来不好多问,只好生吞下到了喉咙眼儿的疑惑,再看看脸丧得几乎要哭出来的叶大爷,不由心生悲凉,长长地叹了口气,半晌说:「看棋吧。」
叶大爷像是个木偶人一样,勉强支起脑袋,呆呆地看着棋盘。
后来老李说,那天俩人儿都没再多说话。还是叶大爷赢了,老李说自己让着他,因为叶大爷老是想不起来动沉在底儿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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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大爷走上天桥,他给自己和狗买老豆腐去,一抬头,看见太阳放射着热辣辣的苍白光芒,正发出阵阵惨白的光晕。叶大爷眼神本就不好,到现在已经快看不见亮儿了,但光晕却轻易地透过了墨镜刺进他的眼睛,并且越扩越大,以至于完全包住了他的视野。光渐渐柔和起来,洗清了一切老人的念头,他现在只想跟着这光,慢慢走着,仿佛走过了他的一辈子,纠缠着妻子、八卦图、儿子、货车、狗,全都混杂在一起,温柔地飘着,仿佛一万朵花的芳香洗涤了一切欢乐与悲伤,世界沉寂在一塘宁静的湖水里。夏天的空气实在是太热了,热到叶大爷脑子里装的记忆都融化了,从眼睛里,化作清泪流出来。
叶民睁眼看见浑噩无知的年幼的自己,正与还是小女孩的希珺奔跑,身后是正被砸毁的老宅。他看见自己从奉祥变成民,看见成为一个新的公民的自己被身边的人们辱骂甚至殴打,看见自己和希珺在荒野里劳动,在牛棚里改造,看见希珺扁平的脸上正带着无限的和善,给被打得出血的他敷上毛巾。他又看见粉成白色的墙壁,干净的天花板,原木的床上铺着新新的被褥,阳光和微风一起斑驳地渗进来,看见窗帘的影子在床单上舒展跳跃,墨色的长头发飘荡起来,画出最幸福的曲线。他看见虚弱瘦小的妻子正坐在床上,怀抱着他的新降生的儿子叶群。他推开门进来,带着一身带着工作的污泥和辛劳,但是转眼看见希珺宽慰的笑。
他看见儿子蹒跚学步、牙牙学语,看见他一步步成为一个穿着西装、赶早赶晚的青年,看见这个高大的青年带给他一台冰箱与一条狗。叶民突然害怕起来,他好怕时间继续走下去,抛下家人,只剩下自己。他愈发不安,站站坐坐,一会儿又转过身去,用手蒙住自己的眼睛。然而他还是看见了。他看见了脸色惨白的妻子,头上滚落大滴汗珠,手渐渐从他的手上滑落;他看见高楼仿佛突然耸起,自己住的胡同儿被黄色的钢铁野兽连根拔起;他看见黄昏后城市的千家灯火陡然点亮,谈笑声历历在耳,黑暗下的自己显得那么惶惑错节。他不安,他恼怒,他逃避。然而最后,他终于看见一辆货车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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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点铺的小伙计隔着老远看见叶大爷在天桥上倒下,这可把小伙计吓得够呛,一面让同事帮忙叫救护车和邻里街坊们,一面自己赶紧跑上前去。大家伙儿好不容易把老叶送进了医院,突然李大爷一个激灵,大声说:「狗呐?」
邻里们于是折回去找狗。回去一看,那狗就静静趴在天桥下不远处,一动不动。众人仔细一看,那狗竟平静地死了,态极安详,仿佛一条静静睡着的小奶狗。众人见了,无不悲伤。医生对街坊们说,叶大爷这是心理问题,心理压力过大,积累到现在,身体扛不住了,就成现在这样儿了。邻居们都觉得诧异,因为除了老李,还真就没人见着叶大爷不笑的时候,都说真想不到。医生建议找找大爷的憾事或者愿望,因为他可能已经时日无多。可是大爷无亲无故,上哪找去?
在热心肠的王大妈的带领下,大伙找着了叶大爷的家。谁成想轻轻一推,门就开了。王大妈念叨着:「老叶呀,对不住啦,没打个招呼就来了。」大家找了半天,除了破书,什么也没找到,于是研究起那几本书。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有字儿」,于是一群文化程度不高的老人们,凑在一起,辨认起那写在书页上的文字,捣鼓了半天,算是看出些眉目:
「……七月九日,分外炎热。想到希珺去年死去,我实在睡不着。心情落寞之极,取去年自酿浊酒,应月光小酌,悲从中来……于是取《易》,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信哉此言。……
「……读清照词。同甘共苦、相濡以沫,如今竟相隔阴阳,一旦想到此生再见不得,我难解心中的忧愁苦闷。泪已经哭完了,两年的时光却忘不了希珺。……
「……人生失意,伤心若狂,重读旧书,愿假借他人之事解我之忧。……
「……五月二十五日,前月大男新死。家里清净许多,灯不常亮,才发现已经坏了一个星期。狗也变老,很少再叫……仿佛只剩我了。希珺,群子,全都走了,为什么单留我一个?你们走了,我去找谁呢?疯狂的年月害了我和希珺,年轻人新搞出来的车子又害了群子。……他妈的!我是哪一个时候的人呢?……」
全明白了。
王大妈,老李,以及一众街坊,都悲伤地简直要哭出来。王大妈红着眼圈儿,说:「就剩那么条狗,结果也没了。就剩他了。」
老李声音也发了颤。但是他想了想,终于拿了主意:「咱们凑钱再给老叶买条狗吧。」
街坊们赞同。老李说:「我活这么大岁数儿,没干过这糊弄人的事儿。老叶呦,你可别埋怨我呀……」
叶民做了那个长梦以后,货车撞击的余悸再次麻木了他的躯体,让他陷入了无尽的沉痛与悲哀。然而睁开眼,他看到了老李、王大妈、以及一众邻里。随后,他听到一声不那么熟悉的狗叫。小狗被放在他手边,于是他揉起这只小黑狗的脑袋。小狗呆呆地坐着,不时发出一声稚嫩的叫声,叶大爷难以被察觉地一怔,但是随即笑了,眼睛眯成一条弧线,仿佛见到了家与家人。
叶大爷最后的日子都是那只小狗陪着度过的。在一个微热的夏日清晨,他含着宽慰的笑走了。
到现在了,街坊们还是不知道叶大爷知不知道那条狗不是原来那条老狗。王大妈觉得大爷肯定看不出,一来他的眼已经瞎得快看不见了,也就看见个大黑疙瘩,二来那狗她挑了好半天,跟原来那条像得不得了。而老李则觉得无所谓了,只是单纯觉得夏天的空气实在是太热了,热得大伙脑子都不清楚了,糊里糊涂地,老叶就没了。那条新的狗已经长大了,而仿佛继承了老狗的懒意,正瘫在桑树的绿荫下睡觉。
哇来了!作者写得好有味道。叶大爷的经历和性格也都交代的很清楚,情感铺垫与表达都很真切。除此之外,我真的觉得这已经是一篇很成熟的故事了……!
喜欢叶大爷读易经和邻里看到的日记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