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

你惧怕死亡吗?

人活着得有些危机感。话是这么说。

(一)
上个月八号,我家兔子走三年了。按说一般人不会这么念旧,但它毕竟是我心心念念12年来的第一只宠物。捡着的时候估计已经很老了,在家没住几个月。摸着瘦出肋骨的小白团,心里又紧又酸。

兔子走的那天,我放学到家才从父亲那得知。手里还提着特意绕远买的菜叶子——兔粮不算贵,但是家里觉得买来不值得。他说把兔子放在了楼下垃圾桶边儿,和它的笼子一起。岁数到了,没办法。我没吭声,关门回房间。把自己闷在里面,连下去再看一眼的心都没了。

一个月之后的有一天,老师在班里问大家,以后经济独立,想做什么。别人都有远大的志向,他们说自己要买车买房,买名牌奢侈品,买回现在羡慕的东西。
我站起来说,我想养一只兔子。浑身白花花的,眼珠要是黑色。从刚出生就开始养,陪到它老去。每个月拿钱给它买最好的兔粮,用温水洗干净小爪子。我嫌在人前哭出来丢脸,但眼泪止不住的掉。

这就是我现在羡慕的东西。

不管之后我新养的兔子和曾经那只多么像,也不会是它了。虽然都会被我拍着手叫宝宝,但它们不会瘦到只剩一层皮,也不会每天只吃白菜了。

与其带着一颗“替代品”的心,不如干脆养一只不沾边的灰毛、黑毛、杂毛。人生第一只宠物,用它的大眼睛教会我——要负担的起对一条生命的责任。

每年我都会在楼下垃圾桶边放下一株野白花。我不知道它曾经离开在哪,于是这三年把一串垃圾桶的三个角落全摆遍了。明年是第四年——总会有一处放对了。

这个世界除了我,还有其他人在它走之后这么掏心掏肺的想念吗?自作聪明一点,或许没有了。于是我绝不能忘记。我忘记的话,谁再挂念它呢?那它就真的走了。

我只想它奈何桥走得顺一点,来得及和过路旅人打个招呼。

(二)
同小区的另一栋楼,曾住着位小女孩。她和我学前班同班,我们熟的也快。我常偷偷跑去她家玩,把座机电话记在小纸片上攥着回家。小女孩家里是复式,脚下踩着木地板。我们最喜欢的游戏只是单纯从楼梯跑上跑下,追着打闹。

我没见过她的妈妈,只有一个忘记年纪的男人。是父亲,还是相依为命的刚成年的哥哥?他会笑盈盈问我要不要留下吃面条,今天新切了小萝卜。我满口答应,结果回家就被妈妈罚站:“怎么出去吃饭也不说一声!”靠在墙上也不安生,心里悄悄挂念小红萝卜,想着之后再去吃。

恍惚好像很久没见到小女孩了,我那时年纪还小,记下了电话也不敢直接打。于是跟着一位老师溜进办公室,顺着将要关上的门缝一出溜。“漂亮姐姐,我的小伙伴去哪了啊?”年轻老师最喜欢我这么叫她,常常笑着咧出一嘴小白牙。但她这次笑得没那么开心 : “老师也不清楚,最近很久没来了啊。”我现在还记得,老师眼角亮晶晶的,和她躲闪的眼神。

周五放学后,老师站在班里。“我们班的那位同学,因为患有先天白血病。昨天夜里…没救回来…”同学们第一次遇见死亡,眼里满是恐惧——距离这样近的人,说走就走了。只有我还在恍惚。

我还记得那个笑盈盈的男人,拉着我手的小女孩,还有新切的小红萝卜。它们一瞬间全都没了吗?

我不相信。

我飞奔去女孩的家,出电梯就吸了一鼻子二手烟。那个男人坐在楼梯间,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只是一根又一根的抽着烟,身边放着数不清的烟头。烟雾缭绕。

后来男人搬走了,听说去了国外。

我再没见过他,再没吃过小红萝卜。

7人评论了“离别”

  1. 温克(张颜开

    我的童年大部分时间很好也很幸福,少有争端。但处在这样的生活里,每次想到都心痛落泪的事情才格外突兀。起笔的时候,带着很想念很想念的感情,试图宣泄。但我不愿过于直白的说出,只是忽然想起很久没吃的小红萝卜,和又该放下白花的新一年。
    总体写下来我是愉悦的,虽说提及“死亡”总要带着悲伤。我把自己过去的十六年掀开一角,努力把它用轻松的语调表达了出来。——人间总要有离别,我能为昔日好友做的也只是每年缅怀而已。说不定她已经出生在了一个新的家庭,成为了新的人。那小姑娘大概会比我小十岁吧?我的岁数一年年涨,她和它永远留在了那里。我不能揪着过去不放,我也不会这样。
    最满意的地方是(一)的最后三段,“我忘记的话,谁来挂念它呢?”他们会永远活在我的回忆里。
    个人认为最大的bug是在小女孩那里。关于她的离去,正面描述有些少却不知道该怎么加上去,才能更好体现小小年纪的震惊与落寞。

  2. 对生死的思考,以及对生命的尊重。
    第二部分,我从出生到现在,身边只有一个人永远的离开了我,跟作者的经历类似,他不是我的亲人,而是我的一个朋友的父亲。
    全文看下来觉得非常连贯,没有什么问题。描写也很到位,详略设计得也很好。

  3. 1.这两个事情体现的主体都是“死亡”,虽说我没有养过小动物,但我真的能理解一个流浪的兔子带回家养了这么多年,那种情谊可能是只有你两个知道的,它离开的那一刻相信你一定很痛苦,好似失去了一位至亲的朋友。第二个事情我认为可能震惊到了你,一个很棒的朋友再某一刻就没了,这有时候真的无法接受,也不敢相信这种事实。我看出了你的那种怀念,挺棒的。
    2.因为自己家中也有老人离开的,所以这种心情我可以体会的到。但可能你这种心情和我还不太一样,这种心情可能更加无法描述,一个那么好的伙伴突然就走了,这种心情一定很深奥。
    3.在第二个事情上,我认为可以再加一些自己的神态,动作或是内心的独白,这样可能这个故事更加饱满。

  4. (这里是读者互评)
    1.我觉得文科想要表达的是死亡教人成长吧。宠物的死亡教会了你责任,同学的死亡大概教会了你珍惜。(温克的文章还是一如既往的美)
    2.产生共鸣的,大概就是想起死亡的人之后的感受吧,那种类似于惆怅却要更为悲伤的感觉。
    3.可能不是很理解开头句子“人活着得有些危机感”在文章里的作用,我并不能理解他在文章中的含义。换我的话可能写不出更好的句子,所以我会直接写我的感受,然后再带入故事的具体情节。

  5. 小女孩那个故事,带给你更多的可能是之后这些年的余韵……那么就写余韵也好的,就像从很远地方荡过来的水波,其实一直没停息震荡
    它毕竟对今天的你还产生着影响

    我喜欢温克的文笔,“摸着瘦出肋骨的小白团,心里又紧又酸。”不矫情,但准确耐读。

    想要个结尾。因为觉得通篇看下来,没有回答一开始的问题“你惧怕死亡吗?”或许不是结尾,而是别的方式给出——如果这是你最关心的问题——答案。

  6. 温克(张颜开

    死亡,意味着什么呢?
    (一)
    上个月八号,我家兔子走三年了。按说一般人不会这么念旧,但它毕竟是我心心念念12年来的第一只宠物。捡着的时候估计已经很老了,在家没住几个月。摸着瘦出肋骨的小白团,心里又紧又酸。
    兔子走的那天,我放学到家才从父亲那得知。手里还提着特意绕远买的菜叶子——兔粮不算贵,但是家里觉得买来不值得。他说把兔子放在了楼下垃圾桶边儿,和它的笼子一起。岁数到了,没办法。我没吭声,关门回房间。把自己闷在里面,连下去再看一眼的心都没了。
    一个月之后的有一天,老师在班里问大家,以后经济独立,想做什么。别人都有远大的志向,他们说自己要买车买房,买名牌奢侈品,买回现在羡慕的东西。
    我站起来说,我想养一只兔子。浑身白花花的,眼珠要是黑色。从刚出生就开始养,陪到它老去。每个月拿钱给它买最好的兔粮,用温水洗干净小爪子。我嫌在人前哭出来丢脸,但眼泪止不住的掉。
    这就是我现在羡慕的东西。
    不管之后我新养的兔子和曾经那只多么像,也不会是它了。虽然都会被我拍着手叫宝宝,但它们不会瘦到只剩一层皮,也不会每天只吃白菜了。
    与其带着一颗“替代品”的心,不如干脆养一只不沾边的灰毛、黑毛、杂毛。人生第一只宠物,用它的大眼睛教会我——要负担的起对一条生命的责任。
    每年我都会在楼下垃圾桶边放下一株野白花。我不知道它曾经离开在哪,于是这三年把一串垃圾桶的三个角落全摆遍了。明年是第四年——总会有一处放对了。
    这个世界除了我,还有其他人在它走之后这么掏心掏肺的想念吗?自作聪明一点,或许没有了。于是我绝不能忘记。我忘记的话,谁再挂念它呢?那它就真的走了。
    我只想它奈何桥走得顺一点,来得及和过路旅人打个招呼。
    (二)
    同小区的另一栋楼,曾住着位小女孩。她和我学前班同班,我们熟的也快。我常偷偷跑去她家玩,把座机电话记在小纸片上攥着回家。小女孩家里是复式,脚下踩着木地板。我们最喜欢的游戏只是单纯从楼梯跑上跑下,追着打闹。
    我没见过她的妈妈,只有一个忘记年纪的男人。是父亲,还是相依为命的刚成年的哥哥?他会笑盈盈问我要不要留下吃面条,今天新切了小萝卜。我满口答应,结果回家就被妈妈罚站:“怎么出去吃饭也不说一声!”靠在墙上也不安生,心里悄悄挂念小红萝卜,想着之后再去吃。
    恍惚好像很久没见到小女孩了,我那时年纪还小,记下了电话也不敢直接打。于是跟着一位老师溜进办公室,顺着将要关上的门缝一出溜。“漂亮姐姐,我的小伙伴去哪了啊?”年轻老师最喜欢我这么叫她,常常笑着咧出一嘴小白牙。但她这次笑得没那么开心 : “老师也不清楚,最近很久没来了啊。”我现在还记得,老师眼角亮晶晶的,和她躲闪的眼神。
    周五放学后,老师站在班里。“我们班的那位同学,因为患有先天白血病。昨天夜里…没救回来…”同学们第一次遇见死亡,眼里满是恐惧——距离这样近的人,说走就走了。只有我还在恍惚。
    我还记得那个笑盈盈的男人,拉着我手的小女孩,还有新切的小红萝卜。它们一瞬间全都没了吗?
    我不相信。
    我飞奔去女孩的家,出电梯就吸了一鼻子二手烟。那个男人坐在楼梯间,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只是一根又一根的抽着烟,身边放着数不清的烟头。烟雾缭绕。
    后来男人搬走了,听说去了国外。
    我再没见过他,再没吃过小红萝卜。

    死亡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到现在都不能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在幼小的心灵里,死亡意味着突如其来的永别,意味着再也不能一起吃小红萝卜。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小女孩拉着我,嫩嫩的声音喊着“开开——来这里!”其实我不喜欢别人这样喊我,但是对她没有抗拒。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听到别人这样叫都还会恍惚。后来大家开始习惯叫全名,没人再喊叠词。于是我姑且将其当作那个女孩的专属,如果十几年来她还在某个角落记得我。
    两个女孩手拉手坐在楼梯上,用稚嫩的声音说以后要变得很厉害,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悄悄用自己影子叠住她的,心里偷笑:“我更厉害!因为我的影子在上面哦。”我带着记忆一步步走,努力成为童年里憧憬又向往的人。
    人生何必常相伴,聊以相思寄东风。——其实我没这么洒脱。或许,死亡不能逼你前进、不能逼你成长。真正明亮如白月光的,大概是与故人的回忆罢?只属于你们的,留在世上最珍贵的。如果我都放弃了约定,那便没人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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