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二年级的小晴有除了虫子和死亡外第三害怕的东西,那大概就是后座的婉儿说的,“把你的手放在投影机下给全班看。”

小晴从小就喜欢咬手。不是小孩子为了满足嘴部欲望的吮吸,而是真的咬,从指甲曲折的边缘开始,用牙一层一层地揭开。先是最上面一层光滑透明的膜,很软,撕下来时会卡在牙缝里。揭掉这一层膜后暴露出的甲片表面是粗糙的,有着磨砂般的质感。这层膜下的甲片是粗糙的,细看有条条棱状的凸起。撕去这最后一层甲片需要勇气,因为它的根深深地扎入皮肉中,贴合处的甲片已经与皮肤一般无二。每到焦虑的时候她总会无意识地撕扯着自己手上的甲片,好像自己上辈子和它们有仇。有时不小心会把贴近皮肤的那层甲片扯下,能感受到细微地痛感如一束细小的电流顺着指部的神经攀上脊柱,那痛感只有一瞬,但是会留下酥酥麻麻的余韵。有好几次她忘记了甲片被撕去时在手上留下的那条几乎透明的裂缝,等再想起时往往是甲缝里溢满浅橘红色的血,在习题册上留下四分之一个铁锈色的模糊指纹。为了使伤口愈合她把手指放入口中吸吮,手指一跳一跳地,倒也不疼。新鲜流出的血是带着浅淡甜味的咸水,因为小部分曾经暴露在空气中有着铁锈味。等手指上的伤口不再流血,她把手指从口中摘出,口腔接触到空气时嘴里残留的血液被氧化,像是猛地舔到一块散发着腥气的金属,激得她想要干呕。

除了家人和验血色素的医生,没多少人会太过注意一个普通的小学生的手,哪怕是同学——毕竟比其他同学的手更重要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是坐在小晴后座的婉儿偏偏是个细心的好孩子。

于是,婉儿和好朋友昭儿把小晴堵在厕所的小单间里,威胁她让她交出她最喜欢的花铅笔。要不然就“把你的手放在投影机下给全班看。”小晴同意了。回家后小晴哭着把事情告诉了爸爸,只不过删去了有关手的那部分。手使她自卑,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如此。

父亲与班主任进行了沟通。班主任拉着小晴和婉儿去了办公室,让她们和好。从办公室回来时婉儿问她们以后可不可以做朋友。小晴说可以。

此后她们都被调离了原本的座位,对于小晴这种内向,课间只喜欢抱着本书的女孩来说,她此后与婉儿几乎没有了交集,也别提做朋友了。

四年级时原本的班主任调去初中部了,换来的新老师个子高高的,还偏偏喜欢高跟鞋和黑色阔腿裤,再加上扎得高高的马尾,就像一支因用的久了而发黑的长针。她说起话来声音又高又尖,像是坏掉的扩音喇叭滑稽的声音。她禁止一切课余活动:不许看漫画书,不许课间打闹,不许交头接耳。再她的高压统治下,原本内向文静的孩子自然可以保持原状,但是那些活泼好动如蓬松面团的孩子必须在她的施压下把自己团成干瘪的面疙瘩。

小晴开始有意识地把自己的手藏在袖筒里。因为挑食她瘦弱矮小,校服就像只面口袋在身上晃来晃去。把手藏在袖筒里再拿出来时手上的毛刺会被袖子内侧的线头勾住,稍不小心就会拽得鲜血淋漓。

只有两个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把手拿出:写作和跳绳。小晴为数不多的喜欢的“正经事”和体育项目。她喜欢这两件事情只不过是因为她擅长——因为擅长而喜欢,而并非因为喜欢而擅长。她终日地构思着她的小说,虽然真正写出的不过寥寥数字。她抓着跳绳下楼去找小区里的其他同学玩,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人跳了个寂寞。她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六年级时婉儿从她的视野中消失了。同学都说她是因为厌学离开的。小晴心里有些难过。婉儿并不是她的好朋友,她甚至有些害怕她。但是自从婉儿走后她在心里把她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有时候连自己都要被感动得落泪了:大家都把婉儿忘了,只有她还记得她。

六年级时她接触了书法。书法老师是个谢顶的老先生,后脑已经光滑如镜面,贴近脖颈的头发却还不愿意过早脱落,尖端微曲发白像小鼠的须。老先生每节课只讲一个字,每一笔都写得极有风骨,她摹不到神就只能临个形,手捏着笔怎么都控制不住,橡皮把纸擦得发油发黑,腻腻地写不上一笔。手徒劳地发力,试图捉住那些笔画,却永远欠点味道。在自动笔的挤压下中指指侧凹陷,留下一个灰粉色的痕迹。手指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旋转,她的右手中指现在仍是微微右斜的。这样拼力地练习,只换来了“宁丑勿媚”的评语和“良”的等级。那节课讲评时她的眼泪一直在眼眶中打转,等下课后老先生让她留下来,和她说握笔要轻一些,手腕要灵活些,要注意观察字的间架结构。之后的书法课她尝试着不去压迫她的手,字果然变得舒展了一些。

六年级毕业后她再也没想过要重新练习书法。咬手的习惯倒是保留了下来,愈演愈烈。

初一时她认识了几个女孩。阿圆,小青和小菲。她们四个时常在一起闲聊。初中民主自由的风气给学生带来了不少自由。她们在课间谈笑,在中午时从小卖部偷偷买来零食与冷饮。一次小青看到了小晴的手。小青没有像她想的那样嘲笑她,而是问她疼不疼,从兜里翻创口贴给她贴上。阿圆和小菲也关切地凑上来,提了好多建议,比如嚼泡泡糖,再如想咬时喝水。

其实那时的小晴已经想过做出些改变。即将步入青春期的女孩都是爱美的。她从名创优品里买了一瓶透明的指甲油,在指甲上还算完整的地方涂上。亮晶晶的指甲油边被撕得分层的指甲看起来更加的凄惨,她安慰自己,试图把它们想象成残破的白色蕾丝边。

留指甲花了她不少心思,这使她的成绩开始下滑,不再有刚升入初中时那样优秀。不过指甲终究还是留出来了,一截一截白葱葱的,她好喜欢。

数学老师几次试图让她把重心放回数学上,尝试了几次后放弃了。自此以后她便更加坚信是自己学不会数学而并非是自己不想学数学。初中时除了生物,她的“白月光”外,她几乎没有认真学过别的学科。手上叠的指甲油颜色越来越多,花样也愈来愈复杂。她沉醉在自己少女的梦中。

浑浑噩噩地上了高中,为了去她喜欢的歌手草草的演唱会,她和父母订下了协议。之后她卸了指甲油,开始钻研数学题。想不出的时候她会习惯性地咬手,等写出来后又感到懊悔。她刷一本一本的练习册,签字笔笔头的滚珠刮过粗糙纸面产生的颤动加上写字时的颤动使她的手腕酸痛,有时写的着急,字糊成一个一个小圈小点,整条手臂从大臂到肘关节到小臂再到手腕都像是水泥铸成般僵硬。她右手右下角靠近手腕的部分常常被纸磨得通红,胀胀地痛。

她终于还是去了演唱会。满眼绿色的应援棒,和她手里的一样。她想象着自己举着应援棒的手从远处看就是一个绿色的小点,而成百上千的和她一样的绿色小点汇在一处成了绿色的海洋。

她时常会想起那时的场景。每到那个时候她就会看着自己的一半光秃一般圆润的手指甲,心想这样五五开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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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文章里的小晴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我的经历。我曾经对自己喜欢咬手这件事感到非常疑惑,还常常去知乎上搜索,不过看到有些网友不只是喜欢咬手还有喜欢啃肥皂的就觉得其实自己也没啥好自卑的嘛都是个人特点。

我写的时候还是试图用“手”来代之外表。它不只是一个从小学到高中随着主角成长的,身体的一部分,还代表着她的自卑和她对外表的一些在乎。因为我就是从小对外貌感到自卑,结果太过重视导致无心学习的。最后的五五开算是达到一种平衡吧。

其实我不太会写这次的题目……感觉闲笔有点太多了思路也不是很清晰……

1人评论了“手”

  1. ??
    看到了一个过程——一个人在觉知、成长蜕变。
    我很喜欢书法老师那部分。因为作者的关注点不是“手”本身,而是精神状态。所以写到手腕手指、以至后来演唱会上执荧光棒的手,都是殊途同归的。
    不自知的紧张,会转而释放到身体上。
    就像对于外界的应激反应一样。

    如果主题是“成长”,则我觉得推近又拉远的“闲笔”、这样的结尾方式,都是为主题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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