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灯

站在公安局对面的马路上,我正试图去听风的声音。秋天的夜晚还是挺凉的,时不常有风吹过,忍不禁打个寒颤,双手缓缓放进兜里,试图寻找一丝温暖,不过好像并没有什么效果,手越来越凉了。身上穿着我最爱的一件风衣,卡其色过膝,布料硬挺,琥珀色的扣子没有一颗在工作,衣带严丝不苟地系着。不少人从我身边匆匆走过,两人相错时掀起的风总是慢半拍,一股又一股细小的风像在一遍遍敲打我的心。突然不知哪一瞬间开始的,走马灯一般快速回忆着,不过30多年的人生。

 

种子

还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传说故事是白娘子和许仙的爱情故事,很难说第一次听到是在多大的时候,但总之,我是十分喜欢的。既是去过杭州,必然也去远观过那曾压了白素贞不知多少年的雷峰塔。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我养了条玉蛇,叫小钰,详细些的品种是暴风雪。当然了,3岁的时候也不能完全说是我养的,至少是缠着母亲给我买的,到现在记忆中都存在着很清晰的一页。接她回家的那一天是个雨天,雨天是朦胧的,天空是阴涩的,微风阵阵拂过夹杂着几丝凉意。一条小白蛇,白花花的皮囊下微微透出羞涩的粉红,十分可爱,她蜷缩着,在牢笼中——一个亚克力透明盒子,我将它小心捧在手中。我急忙回到家中为了让她感受到永恒的温暖,将她放进打着橘色暖光的她的家中,她笑了吗,好像是的。自那天起,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之外,我总是搬个板凳坐在她旁边,看着她吃饭、吐信子,那时我个子很小,坐着脚都够不着地,晃荡晃荡就长大了。

 

发芽

在刚开始的几年里,我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在她的陪伴下成长,就差同床而卧了。她原本也不那么信赖我的,不爱动,也不常冲着我,更不会当着我面蜕皮,后来时间长了,我们之间也越来越熟悉,从最初的缩在角落一整天,到慢慢开始环缸爬动,我终于等到她当着我面蜕皮了。好像每蜕皮一次,她都会长大许多,慢慢变长、变粗,从尾巴先开始,一层干皱的灰黄的蛇皮逐渐脱离了本体,一点点向上,直到整个头也离开旧皮。后来我也能当着她面拿走她退下的皮来玩,不算很长的一块,看着很容易碎,但其实拿在手上极具韧性,我把它们一条一条都保护好了,收在了我唯一的密码箱里。

7岁那年我离开了家,至于原因,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可能是潜意识里不希望自己回忆,尝试过很多努力都没有成效。我住在了孤儿院,很可惜并没有人喜欢我。不过我也不需要他们喜欢,从前在家便是我一个人,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和那些虚伪的大人坐在一桌,相互寒暄,我也不愿听,因为没有问题是问我的,我只想很快吃完,很快回去回到小钰旁边,只有那里,我的心才是安稳的。从前母亲还是喜欢我的,她还为我买下了小钰,只是后来,我太过孤僻,行为也古怪,她便不那么喜欢我了,大抵也是因为这个,孤儿院的小朋友也同样不愿与我共处。在孤儿院被他们扔过拖把,锁过厕所,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至少,我把小钰带出来了,从家里带出来了,不知家人发现后会是什么反应,大骂几句吗,只可惜我也听不到了。

小钰也跟着我长大了很多,从幼体的嫩粉色发色成了通体雪白的小白蛇,像极了传说中的白素贞,身上的鳞片成了描绘风情的纹路,漂亮极了。我还是最爱她的眼睛,呈血红色而又通透,能读懂我的心。在孤儿院里闲来无事,我开始训练小钰,多年相伴下我们之间有着惊人的默契,我若是想教她什么,只需一些简单的动作示意,她便能很快明白我的意思。我轻轻一抬手,她便能顺着我的腿,盘藏在我身上,盘藏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顺着挂在腿上,可以环着盘在腰上,可以躬着趴在我肩上,如果想要吓人,圈在脖子上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我还会带她去孤儿院的厨房,悄悄推开吱呀乱叫的木板门,一低头满是油点的白瓷砖地板不知从何下脚,为了鞋子多穿几天,只能踮起脚,努力垫的越高越好,恨不得只有十根脚指头扒在地上,小跑着跑向最内头墙边的冰箱,只怕是多年未更换,冰箱透着即将退休的摆烂感,但它足以满足我的需求,我需要的只是一小块鲜牛肉。我喜欢看小钰吃饭,尤其爱她愈长愈尖的牙,她的并没有毒,但是垂下的两颗足以震慑他人。离家前有一次,她闹着玩咬在了我的手指上,我一下没反应过来猛地一甩,给她牙甩掉一颗,并为此大哭一场,以为从此以后我的小钰就要成为一条残疾蛇了,但当我过了一个月再扒开她的嘴看的时候,发现了尖牙的替补已然上位,一时之间竟不知道是不是该笑。

其他人忙着进行室内集体活动的时候,我还喜欢和她在空旷的平地上赛跑,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不会放在我们身上,自然也不会有人发现小钰,不过我总是跑不过她的,就好像她只需要发一次力,然后像一条随风而动的白丝巾,飘飘然地向前,我却要一直发力才行,怎么也追不上她,跑在她后面的我,总是显得那么笨拙。至少在孤儿院的几年,我们之间配合很默契,没有人知道或者说是相信她的存在,就有那么一两次和她一起吓过人,但是说出去其他人都不信,所以没有人笃定的知道,我有一条小白蛇,叫小钰。

 

开花

18岁之后,孤儿院就不再是我的容身之所了,我在一家超市做了销售员,负责推销特定的产品,有时候是酸奶、大米,也有时候是新推出的高科技家电,偶尔也会帮隔壁忙不过来的华姐称些生肉。之所以选择了这儿是因为这里包吃住,有宿舍,我住在哪都能适应,只是有条蛇在身边总是没那么方便的,很幸运的是其他同事都已成了家,宿舍只有我住,虽然环境很差,地下常年不见光潮湿又阴冷,奈何小钰喜欢这,我也找不到什么别的住处,工资也不足以支撑我找别的地方住,所以就这里了。我的饭很好解决,有定时的员工餐,小钰的饭也很好解决,华姐的“辖区”总是能分点牛肉粒出来给她吃的,只是我没告诉华姐这肉是用来喂蛇,我说是煮来自己吃的她也没多问。超市的肉总归比从前在孤儿院新鲜些,量也大,肉眼可见地,小钰从皮包骨小白蛇,转眼间变成丰腴美人了。

我年纪小,不过刚成年就到超市里工作,免不了身边众多的非议,我也不屑于和每个人打好关系,更不愿意向他人解释我的过往,上班不敢有丝毫松懈,小钰也不能带在身上了,但我多了个习惯:每天下班回宿舍,会对着小钰把每天的经历讲一遍。宿舍里有套木桌椅,有很多裂痕都被胶水重新粘上了,散发着多年不晒太阳的霉味,我怕它把小钰给染黑,反反复复擦了好多遍。我会把她盘成雪白的一团,平放在桌面上,脑袋支出来冲着我,拉开板凳吱呀一声坐下,就这样面对面开始沟通,当然了,是我单方面输出,有时候激动了还会站起来给她演示。她不可能听懂的,但她越来越能感受到我的情绪了,若是我很累了,她会把头搭在我攥成拳的手背上,尾巴轻轻晃一晃,像是一种安慰,若是我很生气,她也会学我把牙龇在外面,很急的在小木桌上兜圈子。

也是在这里,我认识了我后来的丈夫,很巧,他叫于晓,他对我······还不错?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我认识的人并不多,但他对我还比较有善意,他家在这附近,每隔两三天都会来一趟这里,一来二去我们也算认识了。他先跟我搭的话,但我不愿意和别人分享我的过往,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听他说。他说他是学语言的,专门做翻译工作,收入还比较稳定,有固定的业务,家里一直催婚,他说他会养我。现在看来小时候最爱的许仙和白娘子对我的婚姻观也产生了影响,我自始至终认为男人是没有能力保护我的,成家对我来说是人生中必须要完成的任务,所以,我们成婚了。有爱吗?可能是有的,至少他愿意和我说话,从这一点上,他就超越了其他人了。我们的定情信物是一件卡其色风衣,他说我身材高挑,风衣最衬我。

 

结果

后来我们有了自己的女儿,我的身份骤然转变,成为了一个母亲。我不知道该怎样做一个母亲,也不知道一个合格的母亲是什么样的,但我是爱她的,完完全全爱她,爱到不愿有一时一刻的分离,我也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妇,一个每天围着孩子转的陀螺。我和于晓也时常有争吵,因为各种各样的争端,多数是因为女儿。

时间的齿轮很快转向了昨天,直到现在我依然无法完整地还原出事情的经过,只有一些记忆碎片深深地刻在我脑海里。原本是个开心的开端,于晓刚结了工钱,我们一家四口去小区门口的铜火锅店庆祝,小钰也盘藏在我肩上,为了隐蔽我选择了一件连帽卫衣,正是秋天所以我的穿搭泯于众人。坐在饭桌上,我感觉气氛有些不对,于晓今天有些奇怪,衣服是他最常穿的做旧风牛仔裤和众多花格子衬衫中的一个,但他话很少,脸上只是浮着淡淡的笑,不难预感到即将有大事发生。我没有主动开启话题,和他面对面坐在黑棕色的沙发上,拉着女儿的小手,静静地等待着暴风雨来临。就这样静默了几十秒,我忍不住先开了口:“你有什么话要说吗?”他用几秒钟的时间进行了抉择,声音很平静地说:“离婚吧,孩子我带。”我一时间急了,一面把女儿搂在怀里,一面低下头不敢看他:“离婚可以,孩子必须跟我。”我其实也清楚,如今没有工作,能不能养活自己都是问题,更别说拖着一蛇一孩。他没有再多说什么,一把抱过孩子转身大步走出了店门,我一下愣了神,等再反应过来,他已经走出了我的视野,我急忙追出去,显然失去了理智,行为不受任何理智的约束,看着小钰拍了拍她的嘴巴。多年的默契她还是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像一把雪白的利剑划破了黑夜的宁静,身上覆盖的鳞片纹路宣告着她的能力,若我是个陌生人,定会觉得她被人附了魂,但我知道,她的目标亦是我的目标,或者说我的目标成为了她的目标。我禁锢在原地,难以保持头脑的清醒,分不清自己愤怒的缘由,但是做出的选择我绝不后悔,看着小钰冲出去,顺着他的腿直行而上,看着她迅速张开嘴,露出如今早已成熟的獠牙,成为一把利器,垂直插入了他的喉结两侧,鲜红的血液喷溅而出,溅入了我的眼睛,等我再睁开眼,整个世界被红色笼罩。我现在的模样一定可怕极了,一个杀人犯杀红了眼,前面的人倒在血泊里,血泊里还有一条被染红的白蛇。

 

不知道我是怎样回了家,怎样掏出了抽屉里的密码箱,对着小钰褪下的蛇皮愣神,又是经过怎样的思考陷入了睡眠,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一天一夜,我跪坐在抽屉旁边,手里还抱着箱子。我打开衣柜,看着寥寥几件外套,拿出了我最喜欢的他送我的那件风衣,转身走向了公安局。站在公安局对面的马路上,我感受着秋风,若说在思考也算不上,大脑已经停止了运转,只是愣神。昨天的事若不是身边缺失了两个家人,很难相信它真实的发生了。

 

“您好,我来自首。”

 

作者:结尾的难点在于把自己埋的雷一个一个引爆,希望没有太辜负大家的期待。另外解释一下为什么于晓的名字很巧,因为小钰 xiaoyu反过来是yu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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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评论了“走马灯”

  1. 哇哇哇哇哇哇好喜欢!感觉最后一段杀人的动机和行为好利落,一下子就杀完了
    与世格格不入的感觉贯穿全文,真的很喜欢这个人设,和小钰很贴
    最后有一种人蛇合一,万物有灵的感觉,好震撼真的写的好好
    感觉“我”应该会是清冷大美女吧www让我贴贴(
    最后一个小问题,为什么连带着女儿一起杀掉了呢?失去理智?

  2. 西米露起的标题都很神。
    故事更神!!
    阅读时我能感觉到你有自己独特的感觉然后有时叙事推进有点生涩。相对来说,前面铺垫有些过长了。“我”从小好似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角落,无人问津(宿舍里皴裂有霉味儿的桌椅那个细节👍 隐喻)。不过,看起来丈夫的离去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么,“我”是否在丈夫身上寄予了他人没有的期待?而且最后落差比较大?还是丈夫的离去叠加所有其他人的离去,让“我”不堪承受?这里叙事还需要展示,需要使劲。

    如果顺着时间线讲,就有点流水账。
    这不是说情节没意思,而是该使力气的地方,下功夫不够。用力有些均匀了。

    举个例子,丈夫离去前,“我”是怎么期待的?会不会恐慌?有没有想过如何挽回?如果把这个危机时刻写清楚,最后杀人血溅当场那种张力才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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