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视角
(注:配合武奶奶第一视角,效果更佳)
案件卷轴:
值班民警:曹宗武
日期:1999.6.25
被害者家属于1999.4.20日晚报警,称孩子失踪。案发后曾多次出警协助寻找,于6.23日在嫌疑人南嘉木家中找到尸体,无碎尸,无锐器、钝器伤口,有中毒迹象,成分检测为阿托品(一种治疗心脏病的药物)。
本案完整经过如下
4.20日中午,嫌疑人武淑芬接上受害者章天泽,武淑芬在做粥期间,将药物撒入一碗单独盛放的粥内,自己吃后给董天泽,骗取他的信任。在董天泽喝完后,迅速将碗和勺子清洗并擦干,放回原处。她对董天泽说隔壁南嘉木想找他下棋。
之后,武淑芬用楼道公共座机给田歌打电话谎称董天泽被其男友南嘉木带走,使得田歌从单位返回家中,并发现了南嘉木和孩子在一起,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孩子此时体内药物发作,心率过快,出现休克。
田歌和其男友不清楚孩子状况,误以为孩子被他们吓死,二人一起把孩子锁进家中衣柜。法医尸检显示,死者董天泽死亡直接原因是缺氧导致窒息,推测孩子在衣柜中曾经清醒,但未被发现。
本案判决:被告武淑芬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一年。被告田歌、被告南嘉木过失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案件分析
这是一场三代人的悲剧。谁做错了什么,谁做对了什么,在那个混乱的时代,无足轻重。人们为了生存、利益、权利、地位,去打斗,去争夺,去厮杀,去欺骗。
当时的董瑞刚是一名红卫兵,他16岁,年轻气盛,对政治的理解仅限于拥护毛主席,打到反革命。带头领着一队红卫兵,闯进武奶奶的家,抓走她丈夫,在他看来是无比光荣,正义的政治斗争。
武奶奶的丈夫是单位的知识分子,在当时被打为右派。丈夫出狱后,正是文革结束后平反的大潮,但名誉的恢复无法磨平带给二人巨大的创伤。丈夫积郁成疾不久离世。武奶奶则自此对“孩子”产生了恐惧和厌恶。
说到田歌和南嘉木,他们是工具人,但他们对董瑞刚的恨也是助燃剂。田歌和南嘉木是男女朋友,他们的上级都是董瑞刚。董瑞刚人面兽心,强奸了田歌。广电内部不允许谈恋爱,恋爱双方会被辞退。他便以其为要挟,威胁田歌与他保持地下情的关系。田歌很痛苦,但为了保住工作和声誉,同意了。田歌和南嘉木对此都是默认态度,不会当面揭穿,但随时准备好去报复。
董天泽妈妈陪他姥姥看病,给了三人一个机会。他们三人并不是共同合伙,而是武淑芬利用了其余二人的恨意。相当于武淑芬提供了孩子死亡的准备,而其余两人完成了孩子的死亡,是帮凶。但他们主观上并没想过杀死孩子,只是孩子恰巧出现在了不合适的时间节点,恰好遇到了二人激烈的争斗,意外引发休克。发生争斗的原因是武淑芬的电话。武淑芬使用公共电话暗示田歌死者被其男友带到家中,可能出现危险。公共电话无法显示来电人,田歌不明所以,被骗,同时武淑芬故意让孩子去到南嘉木家中,造成了田歌到男友家中真的看到死者和男友在一起。田歌误以为男友要对死者行凶,对男友失望至极,二人因感情和工作问题发生激烈争斗,死者在场,受到严重惊吓,突然休克。而两人当时处于极度恐惧状态,很不清醒,以为死者已经死亡,且为了避免被误认为死者是被他们杀死(投毒),没有拨打120,耽误了孩子的治疗。为掩盖死者,将其锁在衣柜里,衣柜中空气稀少,死者清醒后因缺氧窒息而死。可以说如果没有二人的不负责任和恐慌,死亡完全可以避免。
董天泽只是权力斗争中的牺牲品。
大家都是牺牲品。
南嘉木藏人的方式是不是有点幼稚……
这份案件分析清楚周全。而上帝视角是以一种绝对客观(貌似站在公&法角度)视角讲述的。有没有一些细微的点,能帮助我们思考“然”背后的“所以然”呢?
去揭示其中某个人的脆弱、矛盾、悔恨……
毕竟,任何案件/事件背后是人。而人性是说不完道不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