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福(终稿)

钻石 苍茫的 发疯

孙福

冬季。路上光秃秃的。

一双黑色的斑驳的鞋,深棕色的裤子,配上黑色加绒夹克,男人走在路上。今天天气很好,微风吹过,撩起冷空气,男人手攥成拳头,放在嘴下,咳嗽了几声,紧接着裹紧了棉衣,弓着身子前去。

男人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头,“小玉,开门!”,男人边敲门边喊,“快点!”,他又喊,同时不断的敲打房门。“我可去你大爷的!”,男人用脚狠狠的踹了一下门,转身离开,顺便把烟头摔在邻居的房门口。

无聊的男人,按着平时常走的路走着,走过面馆,他看到一只小猫,沿着这老街走了无数遍的男人,从没见过它。“喵~”,男人试图逗它,咧出扭曲的嘴脸,幸好小猫倚靠的不是一扇玻璃门,否则他将会被自己狰狞的面孔吓一激灵。小猫立起身子瞧着他,微动脖子,然后扭头走了,还翘着尾巴。死猫改不了吃屎,他想。随即,男人拿起面馆门口矗立的扫把,追着猫打了过去,可他却招来了面馆看家狗的追杀。看家狗的体格很大,因为店老板的体格很小,想着防贼防醉鬼,就托西北亲戚运来一条大狗,黑毛的,大狗运来的第一天就引来全镇人的围观。可男人偏偏忘了这一点,偏偏拿起了面馆的扫把,偏偏要去狂奔,大狗最擅长跑了,四条肌肉线条分明的腿,一秒能跑出去好几米。

男人眼看就要被追上了,余光一瞥,右边小道里是警察局啊。男人加速玩命奔跑,跨过警局前停放的摩托,钻进警局,跟端着水杯的余警官撞了个满怀。镇里的同龄人,大多是从小就玩耍在一起的,余警官长男人两岁,不白比男人多吃两年的米饭,自从余警官当上镇警长后,他们警察局连续三年被评“作风优良示范局”。

“哎呦,你干吗呀?”

“余大哥,面馆那家的狗太可怕了,追着人跑,我来告诉您,赶紧把那狗办了吧!为民除害啊!”

“要除害,你去啊?我这里忙着呢。”

“余大哥,别啊,你忙啥呢?”

“六矿山,你知道吧,最近又来了一帮钻石大盗,他们寻不着钻石,却去抢砸周围百姓的家,没办法,六矿山的居民准备合伙搬咱们镇来。可他们一来,咱们镇还怎么评选市里的卫生城镇奖啊。哎,局里急疯了!”

“六矿山——”,男人陷入了回忆。

 

从前,在这片苍茫的大地上,曾有这样的一个传说。女娲炼石时,有那么一块雷电石,五米高五米宽,通体铄黑,表面瓦亮,在一声巨响下,掉落人间,其雷电之气凝结成碳,经过千万年,途径的人无不被其晶莹透亮反射的亮光震撼,也有因此对视瞎了眼的。总之,传说故事周折了几千年,吸引了几代矿石爱好者,不知有没有捡到宝藏,倒是留下了不少幼崽。他们的后代,贪婪而懒惰,早已没了胆识与谋略,只知道打扮成大盗的样子,烧杀抢掠,不得民心。

男人二十岁时在酒吧听到了这个传说,决心去北边六矿山看一看。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傻子。傻子平素从没在镇里见过,应该是从外地来的,或许是迷路了,或许傻子的一生都在迷雾中乱转。男人见了他,“喂,你干嘛呢。”傻子笑了笑,哼哼几声,没正眼瞧他,去寻了根树枝,秋天被小孩子折断的树枝,放在胯下,两手一前一后抬着,然后往前跑。“你他妈是不是有毛病。”男人啐了他一口。虽然男人心里瞧不起傻子,但他无事可做,跟着傻子走了一公里路。按正常人的速度大约需10分钟,然而男人和傻子一起走了整整一个小时,走到大风扫地、夕阳西下时,他们来到了小镇边缘的一座灰墙平房。正面是两扇门,一大一小。我们大概要走进大门吧,毕竟那小门,怎么看都是狗进入的地方,男人这么想。事与愿违,傻子径直朝小门走去。“喂喂喂,你干嘛呢。”男人朝他喊。傻子不理他,拿出来胯下的树枝,另一只手推开门,把树枝伸到里面。这时,居然传来一位女子的尖叫。男人实在是吓了一跳,心想,就这傻批还有老婆?他不满。

飘逸长发,一个女人从小门里钻出来,她长得有点像巩俐。女人教训傻子,指着木棍:“为什么又带东西到家里?”又笑着说,“你不会飞啊,你根本飞不起来啊。”女人走到男人面前,说:“我叫小玉,这是我的哥哥,目前我们两个一起生活。”

 

男人二十二岁生日。一个冬天。

已经11点了。男人为小玉披上自己的大衣,和她相拥下楼。

“你小时候在六矿山长大的?”

“是啊。”……“小时候家里总有不速之客,那里强盗很多,你知道的。妈妈去世之后,我就带着哥哥往这边逃难了。”……“可是我怕黑怎么办?”小玉发问。

男人不怕走夜路,没有月亮的时候,他也能依着月光,走的飞快。他想起读过的小说里,男生和女生一起走夜路的浪漫故事。小说里往往只写一男一女的暧昧,而小玉的恐惧来源于童年里,一伙蒙面强盗趁着夜色破窗而入,彼时玻璃发出爆裂声,强盗们又抢又砸,还打加骂,让人很是害怕。从此小玉害怕走夜路,害怕树影摇曳、雨滴缠绵,害怕风吹草动,害怕各种莫名其妙的响动,除了亲哥哥时不时发出的“呼哧、呼哧”声。

树影婆娑,月黑风高,小玉的头埋在男人的怀里,男人强劲的心脏咚咚咚的跳,好像要冲出胸腔,连带着红色的鲜血。她脸红了,手心温温的。她喜欢这种扎实的安全感,也渐渐喜欢上给她安全感的人。

两个人由此交好,在一个月后结婚了。结婚的那天,家里全是红布红灯笼红衣裳,傻子乐坏了,因为他喜欢红色,西瓜肉的颜色。男人也乐坏了,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喝醉了,他抱着傻子,不仅手舞足蹈,嘴上还唱着

 

傻子得病了。呼吸的很艰难。

小玉焦急万分。哥哥虽是个傻子,但从小,哥哥很照顾自己。好像他的良心冥冥中指引着他爱我、呵护我,尽管头脑不灵活,但他每晚都会把我踢掉的被子重新给我铺上,这不像一个傻子会懂的事。

“孙福…”,小玉哽咽了“你能不能帮帮我哥哥?”

男人猛吸一口烟,再吐出来,“我也没有办法,他又说不出来自己哪里疼、哪里有病,咱也没钱看病。凑活过吧…大不了找个地把他埋了。”

“你怎么这样!孙福!他可是我的亲哥!”小玉在崩溃的边缘,大哭不止。男人始终背对着她,小玉停顿一会,又喊:“你可不可以不要抽烟了!你看看你变成了什么样子!你也三十岁了,老大不小了,你简直人模狗样!满屋子都是烟头也不知道收拾!你看看你这几年,都干了些什么!自从我跟你结婚,就没几天的好日子!你也别再去你那什么破兄弟酒吧!…你去罢!跟你的狐朋狗友过罢!”

“懒得管你。”男人不屑,并准备离开屋子,顺便拎着一瓶白酒。他一定是准备去酒吧。

“孙福!你无耻!”小玉大喊。随着大门“咣当”响震关上,小玉的心再也感受不到了温暖,她听见了什么地方的水声、什么地方的“咿咿呀呀”声、什么地方的儿童嬉戏声,奇怪的声音突然闯入小玉的心头,声音刺破皮肤、钻透脊梁,小玉觉得害怕、心脏狂跳。

小玉孤零零的在家里,她觉得吵闹、觉得人世不公、觉得性命难料、觉得兔死狐悲。

我们的曾经不是这个样子的,孙福。

 

孙福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头,“小玉,开门!”,男人边敲门边喊,“快点!”,他又喊,同时不断的敲打房门。“我可去你大爷的!”,孙福用脚狠狠的踹了一下门,转身离开,顺便把烟头摔在邻居的房门口。

余警官在路上拦下了孙福,看着他:“你老婆让我跟你说,‘她去六矿山了’”孙福盯着余警官看,十秒、二十秒……“死鬼,去哪里不好,非要去六矿山…不如去死算了!”哼哼了几声。

孙福再一次来到了兄弟酒吧。喝了一杯又一杯,直到黑夜。忽然,孙福两手耷拉在侧边,头后仰,睡过去了。直到第二天清晨,朋友来酒吧寻他,才看到孙福脸上,凝结的泪痕。

 

7人评论了“孙福(终稿)”

  1. (1)请描述一下写作它的过程——痛/快乐/无聊/煎熬/迷幻……这次写作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憋且迷幻 收获了自己的第一个虚构故事
    (2)客观地看,这篇初稿最大的闪光点在哪里?(例如:修辞、结构完整、悬念制造得好、人物塑造得好、结尾漂亮、终于写出了那个类型的文儿、有我对世界独特的理解、特别有感情……不一而足。每篇作品的好都会是不一样的,跟身边活生生的人一样)
    我觉得“男人”“铃子”“傻子”这三个人物,塑造的还可以
    (3)目前最想修改的地方在哪里?/最想解决的问题(困惑)是什么?有点解决的眉目没?
    写的字数少 结尾待调整 还在想怎么改 故事还可以延续
    (4)你有什么想要表达的放在这篇作品里了吗?如果有,它是什么?
    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故事,即使他是小镇中的游手好闲的普通人

  2. 1. 关于男人的描绘很生动 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一个说着脏话每天在镇上无事可做游手好闲的男人了
    2. 是在一个什么样的背景下呢?文风和称呼很像中国近代 但“小镇”“教堂”这样的描述又让我感觉是西方x
    3. 人物塑造 每个角色特点都很鲜明也很有趣 角色之间会发生的故事很吸引人
    4. 可能是我比较蠢没有太看懂x之后还会有延续吗?感觉故事好像还没有展开 关于钻石的背景也还没有进一步发展 如果还有的话很好奇后面会是什么样子的

  3. 不太看得明白……情节比较散,写到哪儿算哪儿似的。这些情节似乎拢不到一起,不知该怎么理解它们。
    男人为什么会跟铃子结婚?
    男人为什么要去挖钻石?
    为什么他还没遇到铃子(故事开头),就在敲门大喊“铃子”……?看到作者阐述(4),我这才明白惶夜的想法,很有趣?希望你捋出一条清晰的故事主线,让我们看到属于这位“游手好闲的普通人”的独特故事。

  4. 作者阐述
    1.收获与教训
    很开心拥有了自己的原创小故事,完全是第一次写,结果貌似还可以。我觉得故事创作需要顺其自然,当我编出一个主人公后,一个个的配角自然的就会蹦出来,然后写故事的发展。很好玩。
    以后写东西要每周给他留出几段时间。不要过于拖拉。
    2.认知变化
    写作是纯天然纯开放随心所欲,当然每个人的作品都有自己的特点,我要有我自己的特点,然后随便写
    3.告诉自己
    加油努力你可以 多付出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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